简介:资产流动是现代社会化生产条件下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一个企业的资产当它能够被有效地利用,并使其能力得到充分发挥,资产的价值才能够得以体现,才能在有效的使用过程中创造出新的价值,达到企业购置资产的目的;如果企业资产的效能长期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资产的价值就无法全面体现,导致资产价值的隐性流失;如果企业资产长期闲置不用,资产的使用价值就会逐步丧失,资产不但没有价值-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而且还是包袱。因为企业还需要人力、物力去维护、保管这些资产、耗费企业资源,这就违背了企业购置资产的初衷。因此,对于企业内的不需用或利用率很低的资产必需让其流动,使其流动到需要该项资产的企业(包括非国有企业)或个人手中。企业资产流动(处置)后收回的资金一般会低于企业的帐面净值,但不应以此作为资产流动后是否流失的标准。衡量企业资产流动后是否流失,首先应应当确认企业净资产是否真实可靠(折旧是否提足,费用是否摊够);其次,应看该项资产的功能(即使用价值)是否健全;再次,应以该项资产的市场公允(即多个买主能够或可能接受的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比较,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近,则不能判断该项资产流动后造成了资产流失。只有当企业资产的质量良好、净资产帐面价值可靠、资产交易价格严重背离市场公允价值时(一般相差20%以上),才能确认该项资产流动(处置)后造成了企业资产流失。
简介:<正>《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在此基础上又规定:“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限内要不断发生损耗。固定资产因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上去的那部分价值,叫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因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上去的那部分价值的数额,叫固定资产折旧额,是对固定资产损耗进行价值补偿的依据。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和提取折旧,对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费用,保证固定资产的再生产资金来源,加速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都有重要作用。《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
简介:<正>企业在筹集资本、对外投资等经营活动中,常需要进行资产评估。虽然在《企业财务通则》中已有一些规定,但尚未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作出详尽规定。笔者结合实际工作中的一些体会,对其中若干问题谈点看法,与同行探讨。一、对外投资评估价值的会计处理。对外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及联营、参股及举办中外合资(作)投资等,这些经济行为除货币资金外,多为单项或部分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投入。调帐依据一般是依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验证确认的评估价值,而当确认价与投资方和接受投资双方约定价不一致时,以双方约定价作为调帐依据(以下统称确认价)。对投出方而言,以确价记入“长期投资”,增(减)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时贷记有关资产帐户。对接受方而言,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等非固定资产直接以评估确认价作为入帐依据;固定资产以评估重置完全价值为固定资产原值,原值与净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同时以评估确认价贷记实收资本(股本)。固定资产的入帐方
简介:今年以来,资产重组作为企业改革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掀起了一个不小的浪潮,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力求做足资产重组这篇大文章。面对蓬勃兴起的资产重组,许多证券公司开始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纷纷将资产重组作为今后拓展业务的重点方向。同时,作为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将迅速崛起。资产重组呼唤财务顾问近年来,我国资产重组例案每年都有上万起,然而在这些大大小小的资产重组中却难觅投资银行的踪迹。资产重组绝大多数都是在政府干预下进行的,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无须投资银行充当财务顾问。但是,这种政府主导型的资产重组在实践中已经明显表现出行政性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