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有时会接到某某权力监督部门的“要求”(实为命令),例如,要求企业到某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本文就以曾经轰动一时的深圳市33家会计师事务所(含审计事务所)联名状告深圳工商银行和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一案,对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进行分析,以期引起重视。1996年,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与当时还是深圳市审计局直属的“某事务所”签订协议进行合作,规定工商银行将其贷款户的每年会计报表法定审计指定由“某事务所”进行审计,工商银行并同期在本系统内发文规定:凡在工商银行贷款、担保及信誉等级评估的企业必须由其指定的“某事务所”进行年度会计报表法定审计,否则云云……。此规定出台后,许多原来自行委
简介:为了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新形势,我认为应从内外两方面去努力。一从内部来讲,要加强注册会计师及其工作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自身建设。特别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增强风险意识,把提高质量放在首位。注册会计师制度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国家赋予的法定的任务。它不但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而且万一发生失误,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从上到下,确立质量第一的经营思想,特别是事务所的领导同志,首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质量上面。因为抓了质量就抓住了根本,才能使职业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诚然,会计师事务所要考虑开拓业务,增加收入,否则事务所难以生存下去,但是增加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