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鄂政函[2018]80号宜昌市人民政府:你市《转报夷陵区关于在全区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宜昌政文[2017]12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在夷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
简介:枣庄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滕州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请示》(枣政呈[2015]19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
简介:潍坊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高密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请示》(潍政呈[2016]2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
简介:莱芜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在各区、功能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莱政呈[2016]4号)、《关于在莱芜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莱政呈[2016]14号)、《关于调整莱芜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请示》(莱政呈[201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宜昌市夷陵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批复鲁政字[2016]11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密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批复鲁政字[2016]11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芜市行政区及功能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批复鲁政字[2016]2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