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国有大中型企业如何参与市场竞争,使自己获得新的发展机遇,是摆在我们郑州柴油机厂面前的一个尖锐课题。近年来,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我厂曾试行过以承包经营为主体的改革试验,虽然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我们按照转机《条例》和《企业法》、《公司法》的要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一步推动了股份制改造,使企业的外在规模扩大,内部活力增强,效益更加显著。今年元至八月份已完成产值1344万元,销售收入13390万元,柴油机产量70141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1.4%、63.9%和56.6%;实现利税650万元,从根本扭转
简介:督促履行职责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在合理期限内纠正不作为、怠于作为或不当作为状态,避免或挽回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损失的一种非诉讼法律监督方式。督促履行职责检察监督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两种模式,即作为督促起诉前置程序实践模式和独立作为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实践模式。督促履行职责检察监督具有对事监督、宪政监督、行政权力监督的属性。
简介: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行政合同法律性质的认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其分歧的焦点在于:行政合同是行政行为,还是行政管理形式?行政合同是单方行政行为,还是双方行为?行政合同是权力行政行为,还是非权力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强权力行为,还是弱权力行为?行政合同是私法契约,还是公法契约?行政合同本身较为复杂,如果对其只在某一层面或者某个角度进行观察与分析,很难全面认识和把握其本质。为了全面、深入地揭示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应当从不同的角度对之加以解析。基于此,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大致可以界定为: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双方行为,是行政主体的特殊行政行为、弱权力行政行为、弱强制性行政行为和弹性行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