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4年5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常来常往》“抢歌”案进行了第二审,但未作出最后的判决。此案的基本事实是:2002年11月18日,被告李某与原告及金某商议将《常来常往》制作成歌曲由原告李某某演唱,并参加2003年的春节晚会竞选。三人就此签订了协议,共同出资12000元将该曲的伴奏编曲制作完成。该协议中约定,如歌曲被选用,而原告未参加此曲的晚会
简介:5月5日,俄罗斯各大媒体突发同一条短讯:“联邦网监局将中国通信软件微信列入被禁网站名单。从网监局的被禁网址列表中可以看到,微信wechat.com地址被标注为“受限”,许多微信用户网页版功能无法使用,部分手机客户端用户也被限制使用,被封锁的IP地址、域技术服务和网站总数达到了70717个。
试论诚实履行著作权合同的价值——由《常来常往》“抢歌”案引发的思考
因未登记俄罗斯全境封停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