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政府采购的原则所谓政府采购原则,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在实施和监管政府采购活动中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是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从各国的实践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情况来看,政府采购所具有的多重的积极的社会经济作用,都是以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
简介: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正在有效地促进全市加快建立政府采购制度。这一管理条例要求全市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今后在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及相关活动时,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现代财政理论,政府的财政支出从性质上讲,可划分为转移性支出与购买性支出。其中转移性支出是资金无偿的、单方面的转移,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用于养老金,补贴、救济捐赠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补助等。购买性支出,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实体为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及满足自身需要,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从国内、国际市场上购买所需商品和劳务的行为。
简介:摘要:政府采购就是由国家机关发起的采购活动,分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畴,随着科技强国的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逐渐成为主流,在这种创新变革下,政府采购效率提升,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加持,采购渠道更加便捷,但当前“互联网+”政府采购应用时长较短,很多功能还不完善,还需要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