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调查北京市某区汽车修理行业的基本情况,了解2类汽修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方法随机抽取8家4s店及12家修理厂,通过现场调查了解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收集企业2012—201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结果3年中共进行职业卫生检测24次,检测率为40.0%,4S店与普通修理厂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4s店检测项目覆盖率高于修理厂(P〈0.05);噪声岗位检测率4s店与修理厂无区别(P〉0.05),修理厂打磨岗位噪声强度高于4s店(P〈0.05);紫外辐射检测率4s店高于修理厂(P〈0.05);电焊烟尘的检测率4s店高于修理厂(P〈0.05),打磨岗位其他粉尘的检测率4s店与修理厂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检测浓度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修理厂电焊及机修岗位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率较低(P〈0.05),喷漆岗位有害因素检测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4S店苯的平均时间加权接触浓度高于修理厂(P〈0.05),其余项目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修理厂的检测岗位及检测项目均少于4s店,应加强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简介:对集会游行等群体聚众行为施以场所限制是发达国家以法律规范集体行动的重要方式之一。集会游行的场所限制大致分为公物使用限制、禁制区限制和私人场所限制三种。公物使用限制主要集中于"公共用物"和"营造物用物"使用限制两个方面,"公共用物"对集会游行的限制较少,而使用"营造物用物"举行集会游行则应以不对该营造物本身功能使用造成较大妨碍为限。禁制区之于集会游行的限制,除特殊情况外,乃属绝对禁止性限制。私人场所也可绝对禁止集会游行的举行,但对于那些具备"准公共场所"性质的私人场所,仍涉及如何平衡私人财产权与公民表达自由之间关系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限制聚众群体行为的法治经验对于我国当下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治理具有现实意义。
简介:摘要建立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13种具有挥发性的有机物化合物的气相色谱-串联质谱(GC-MS/MS)分析方法,利用二硫化碳的解吸与活性炭管吸附法,经过DB-5MS毛细管柱进行的分离并使用GC-MS/MS法测定。经实验结果证明此方法的相关系数均在0.9998之上,相对标准偏差在1.1%~3.9%之间,解吸效率在77.0%~100.0%之内,此方法灵敏、准确,非常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有机化合物的检测。
简介:摘要目的为了解游泳场所卫生状况,做好游泳池水质监测分析,探索影响水质的主要因素。方法采集并检测游泳池水样,现场调查企业卫生管理情况。结果游泳池水质单项指标检测总合格率为58.78%;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合格率74.29%、54.29%,尿素、游离氯和浑浊度合格率分别为62.86%、37.14%和60.00%,PH值和水温合格率为80.00%和42.86%。结论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游离氯、PH值和尿素等5项指标是水质不良主要因素,消毒剂和循环设备的科学使用,能够改善水质卫生状况。提示银川市兴庆区部分游泳场所的水质不容乐观,应加大对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科学投加消毒剂,强化循环净化设备运行,消除游泳池水质卫生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