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中央明确提出把2002年作为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这是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大举措。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可以接触基层,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的症结,取得工作的发言权和主动权,提高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在年初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陆云泉同志指出:“今年我们将调查研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布置下去,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作为一门必修课来完成。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各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同志,以及担任各种层次领导工作的同志,年内每人要搞一、两次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相应地要出一、两篇有见地、有高度的调研文章?”
简介:和田县自被国务院确定为边境扶贫试点县以来,在中央、自治区以及地委、行署的大力支持下,以民生建设为中心,加大项目实施和监管力度,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边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注意问题所在,诸如干部群众受教育程度低;产业结构单一;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缺口严重;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较高;公共服务设施极不完善;农牧民居住分散、点多面广,整村推进难度大等现实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能否顺利推进和田县边境扶贫试点工作的关键。
简介:2015年年底以前进行的司法领域授权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有四种情形:司法机关授权试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试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试点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试点。这些试点工作在授权主体、授权方式、授权程序以及试点成果评估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推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规范化,就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厘清不同授权形式之间的差别,明确授权的主体,进行具体授权,明确试点突破现有法律的地方,并采取开门试点的方式,以打消社会疑虑,推动改革共识的形成。改革成果的评估,应以是否能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评判标准,并引进中立第三方、诉讼参与人等作为评估的主体之一。建议中央相关部门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推动授权改革试点的立法工作,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简介: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搞好这项改革,对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具有深远意义。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配套推进,稳步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要求,2000年安徽省全省和其他地区的部分县(市)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的方向、方针和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改革措施是符合农村实际的,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