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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隋唐王朝在中国封建史中是相当富足的两个朝代,其先后由盛变衰的过程令人深思。从某种意义上说,隋不是亡于国力的衰弱上,而是亡于缺乏必要的权力制约机制。唐以安人、节俭、纳谏和思危总结了隋灭之因,却因终无法避免帝国崩溃之命运。皇权对于官吏权力的制约通过其评价、协调和惩治功能表现,宦官制度和特权主义的存在削弱了皇权的控制力,并导致官吏层面上的大面积腐败。封建统治者的阶级局限性决定了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既不可能于社会中建立起一种由下而上的防止统治权力腐败的监督系统,或于政权内生长出一种由下而下的权力制约机制,也不可能在反腐败倡廉方面形成持久且行之有效的道德体系。

  • 标签: 隋朝 唐朝 腐败 皇权 权力制约 法治
  • 简介: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反垄断法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在美国,它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在德国更是被尊为“经济宪法”,在日本则是“经济法的核心”,早在一百多年前,美国就颁布了《谢尔曼法》,继美国之后,日本,德国等都相继出台了类似的反垄断法。

  • 标签: “反垄断” 帝国 邪恶 统治 上帝 软件
  • 简介:关于我国大学法学课程之演进,可分三个时期叙述。第一个时期为民国成立以前,第二个时期为国民政府成立以前,第三个时期为国民政府成立以后以迄于最近。一、民国成立以前清末废科举,设学校。同治元年,设同文馆于北京。

  • 标签: 法学课程 演进 大学 政府成立 同治元年 废科举
  • 简介:大学法学教育国际化,是近20年来中国教育界一直在探索的热点,既是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贯彻实施当前"一带一路"之国家倡议的必然要求。总结历史上法学教育国际化的经验和成果,是开展好这一事业的重要途径。11世纪前后出现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导致了中世纪大学的诞生,英国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的兴起推动了大学法学教育国际化的开展。尽管在英国法学教育中,罗马法的传授经历了曲折过程,但仍是唯一自中世纪教授至今的科目。罗马法教授在英国法学高等教育中的发展过程,体现了法学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即在吸收欧洲大陆法学研究成果的同时保持了英国本土法律教育的特色,从而使英国成为近代以后法律教育的强国之一。

  • 标签: 罗马法复兴 大学法学教育国际化 牛津大学 剑桥大学 律师会馆
  • 简介:法制教育是大学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但是中国目前的大学法制教育的效果还不甚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当今大学法制教育在培养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在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背景下,应当更加关注大学法制教育,正视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优化当今大学法制教育。

  • 标签: 大学 法制 教育
  • 简介:近二十年来,随着中国大陆清代州县司法档案的日渐开放,相关研究受到学界瞩目,并逐渐成为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显学”。不过,其间一些问题亦值得再思考,以推动该研究领域的进一步深化。清入关至覆灭,时间长达两百多年(1644-1911),空间广及蒙古、西藏、新疆及内地十八省等地。在不同时间与空间,清帝国的法制有某些一以贯之之处,同时也呈现极大差异,法制风景线多姿多彩。但是,长期以来,有关清帝国司法领域的诸多研究,往往忽视上述时间与空间差异。

  • 标签: 时间与空间 司法档案 帝国 州县 清代 参与者
  • 简介:集侦查行为与强制处分于一身的性质决定了搜查制度的设计必定无法避免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冲突,而矛盾冲突的解决之道在于谋求调和而非片面牺牲,要在尽可能的范围内谋求并存的方案,并且,在迫不得已时容许最小限度的牺牲。虽然我国宪法已明确昭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然而,如果“离开了具体的法治,寻求宏大而高扬的法治只不过是引起空气振动的口号而已”。而且在现时情形下,“只要中国仍坚持国家主导型的变革模式,同时又希望避免剧烈的社会动荡,那么突出程序合理性和秩序正义问题就具有特殊的和紧迫的意义。”

  • 标签: 搜查制度 台湾地区 比较法 国家主导型 考量 要件
  • 简介:由于我国社会制度的特殊性,法律适用的差异性,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管辖权和税法冲突不可避免。本文从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理论的挑战入手,针对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就电子商务征税可能产生的双重征税、避税问题及税收协定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冲突等现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界定相应税收理论,中国大陆要不断完善整个税法体系,并且大陆与港澳地区要密切税务协助,签定税收协议,与台湾地区加强税收司法协助等。

  • 标签: 电子商务 税收管辖权 税收征管法
  • 简介:通过对我国港澳台地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立法现状和司法适用进行梳理,认为港澳台地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各具特色兼有不足。大陆地区已于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适用法》,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仍不完善。可以借鉴港澳台地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经验,将名称统一为公共秩序,明确公共秩序的内涵和限制其适用范围,区分国际公共秩序和区际公共秩序,选择“客观说”作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标准,在排除外国法或外域法适用后首选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然后再考虑我国大陆地区的本地法。

  • 标签: 公共秩序保留 立法现状 司法适用 启示
  • 简介:在中国各种法典完备后,判例研究的重要性必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也正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应对台湾、香港地区判例制度的比较分析,借鉴他们的经验,在我国大陆建立判例制度.

  • 标签: 判例 比较 法系
  • 简介:大气环境容量资源作为一种稀缺的公共资源,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导致其在资源配置中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需要国家以经济法的形式干预大气环境容量资源配置。考虑到政府干预界限应该与法治能力相一致,大气污染控制制度设计应界定政府经济人界限,合理进行收费权、处罚权等部门配置,避免部门争权夺利而影响监管效率;界定经济法干预成本界限,定量化对比政府干预行为的成本与收益,选择理性干预;加大大气控制制度处罚力度,处罚数额高于其治污成本的2倍以上,保障制度的有效性;实现大气污染总量控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有效控制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标签: 利益博弈 制度设计 大气污染 经济法界限
  • 简介:法学教育最基本的功能是培养和产出法学专业人才这样的“产品”,而这些“产品”又直接或间接地为司法实务部门所用,实际上法学教育与司法职业之间存在着一种供需关系。这种关系同样应符合经济学中市场供求关系的基本原理,这是两者相互关系的内在规律。但目前的现状是法学教育与司法职业的供需关系处于不对称的失衡状态,供需矛盾突出。应立足于供求关系原理,尊重客观规律组织法学教育,实现与司法职业之间的最大均衡。

  • 标签: 法学教育 司法职业 供求关系 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