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孙凤鸣,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1979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83年至2007年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工作,2007年至2012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工作,任副巡视员、副厅长,2012年起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5年2月16日,因病医治无效,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简介:李一达要求:广大政法干警,要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中向陈利同志学习,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为群众分忧解难的贴心人,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闻君平生功与业戎马边关三十载追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孙凤鸣同志
壮志未酬身先卒 前扑后继立新碑——农八师石河子市党委政法委隆重召开追记陈利同志一等功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