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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首席大法官沃伦(warren)宣布法院判决如下:眼前的这些案件直接触及我们对联邦刑事司法的认识基础:在对个人进行刑事指控时,社会必须遵守一些与宪法一致的限制。具体而言,我们处理的是从受到警方羁押讯问的个人那里所获取的陈述的可采性,以及程序的必要性,该程序确保其享有宪法第五修正案下的不得被迫自证其罪之特权。

  • 标签: 米兰达规则 亚利桑那州 刑事司法 法院判决 自证其罪 大法官
  • 简介:<正>本判决自2002年8月2日发生法律效力波恩,2002年8月2日Ks92Js1542/01-24M5/02沃尔夫(Wolf)(罗特尔)作为法院事务处女文书官员的司法职员波恩法院以人民的名义判决哈逖姆·马斯洛依(HatimMaslouhi)先生1976年12月17日出生于摩洛哥(Marokko)的拉巴特(Rabat),最后居住在53225波恩(Bonn)市阿尔腾·普吕兹(AltenP(u|¨)tz)大街7号,摩洛哥国籍,单身,因本案于2001年12月8日被暂时逮捕,根据波恩地方法院2001年12月9日的拘留命令(51Gs1213/01),在2001年12月9日至2002年5月29日期间以调查拘留名义被拘留于莱茵巴赫(Rheinbach)的司法执行设施(JVA),

  • 标签: 故意杀人 德国波恩 地方法院 沃尔夫 弗里德里希 斯旺
  • 简介:近日,万区院出台四项措施,依法保障辩护人行使阅卷权。一是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完善案件查询系统,在群众接待室设置网络查询设备,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职能。二是结合本院院情,制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制度,要求接待人员仪容严整、举止文明、言语规范,并建议辩护人阅卷后与案件承办人交换意见或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 标签: 依法保障 辩护人 阅卷权 万州区 诉讼代理人 检务公开
  • 简介:对于大一新生来说,步入大学是他们人生一个关键性的转折点,除了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之外,还要开始学习独立生活。很多新生都遇到自己不适应的地方,这个过程被称为"大学适应期",每个新生都将面对这个阶段的挑战。在此过程中,他们学会了如何忍受陌生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如何拓展新的人际关系,如何在生活上照顾自己等等,这些技能和心理素质是他们走向社会时的宝贵经验。

  • 标签: 我的大学 心理素质 中心角色 小伙伴 相信自己 优势领域
  • 简介:自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开始实施以来,信息公开成为我国高等学校的基本原则之一。信息公开也是全球化视野下高等教育管理的普遍发展趋势。经历大学改革之后,芬兰大学开始作为公共机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芬兰大学侧重于将完善的法律法规与良好的信息管理办法相结合,但也面临着信息网络化等的挑战。借鉴芬兰经验,我国应建立健全高校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发展良好的信息管理办法,做到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双赢。

  • 标签: 高等教育 信息公开 芬兰
  • 简介:在法治原则下,程序的意义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无论对实体价值的促成而言,还是就程序本身的意义来讲,法规范的创制程序都值得关注。作为大学自治之“宪法”的章程的制定程序,一方面,其与一般法规范制定程序相比具有很多相似之处;而另一方面,在大学自治之价值与利益主体相关性之原则的要求下,其又具有若干独有的特征。研究大学章程的制定程序,对于理解章程文本的内容、章程的实施乃至大学自治都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制定程序 大学章程 大学自治 实体价值 法治原则 利益主体
  • 简介:在法治的语境下,大学章程制定权是制定大学章程的基础,其本质和内容决定着章程制定相关制度,特别是主体和程序制度的设计。就本质而言,大学章程制定权具有自治权、社会公权力、缔约权和规则创削权多重属性。就内容而言,大学章程制定权分为可以委托行使的权力和不可以委托行使的权力。大学章程制定权的行使应当受到禁止性规范、法定权利以及宪法精神和原则的约束。大学章程制定权配置给相关主体时应当遵循合法性、利益相关性、专业性、组织化与制衡性原则。

  • 标签: 大学章程制定权 本质 归属原则
  • 简介:大学为一自治之学术共同体,且具备完整的内部自治法规范体系,故而大学之治理,乃必须依法而治,而关于大学构成员权利义务事项之规范,更必须符合法治之一切要求。然由于大学内部自治法规范毕竟仍为大学民主自治公决之结果,公决之过程不免有不同立场、意见协调之需要,因而许多章则法规最后面貌之呈现,未必具备前后一贯之逻辑,而单一章则法规条文在整体自治法规范中之地位,亦受到其时间效力或与其他章则法规条文间之优先适用问题等等的影响。这些法规范的认识与适用上的问题,最常因为单一法规修订时未连带解决相关法规的内容而出现,而尽管法规之适用与解释原则必然可以解决法规范之冲突或竞合问题,一旦主事者法学素养不足,便很可能会因无知枉法而出现侵害法益之情况,徒增校务行政和受害当事人之困扰,而更为恼人者,则为校内争端处理机制亦因主持者法学素养不足而失灵,以致最终必须乞灵于'教育主管机关'或'司法部门'获得解决,亦有伤大学自治之旨。本研究将基于实务运作上之考虑,全面检视中华大学现有所有章则、法规,就规范不足或过度者提出修法建议。

  • 标签: “大学法” 大学自治 大学组织规程 大学自治章则
  • 简介:陕西省渭南仓渡镇是清代同治“壬戌回变”发动的中心地区之一,当地的历史记载和口碑资料向来是学者认识和研究本次回变的重要依据.此次於渭南新见的《回汉息讼碑》是与“壬戌回变”的发生有着内在关联,且尚未被学界利用的一件珍贵碑刻史料.碑文所记载的咸丰八年渭南仓渡、北焦两村因演戏引发的回汉纠纷及其处理结果,反映了“壬戌回变”之前陕西回民聚居地区的社会组织、生活习俗及回汉关系实况;将碑文与其他史料互证,可推知宗教因素在其时回汉纠纷中的关键作用.对《息讼碑》的释证和解读,为反思本次回变的原因和性质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 标签: 碑刻资料 壬戌回变 演戏纠纷 口碑史料
  • 简介:《刑法修正案()》第120条的前置化规制是保护重大法益的必要手段,对其正当性的讨论为当前立法和司法突破和扩张的态势提供了法理依据。敌视社会基本规范和恐怖犯罪的预备或预备的预备行为已呈现出侵害重大法益的抽象危险,具备了前置化规制预备行为的前提要素;在识别敌人刑法争议的根源并加以理性辨别的基础上,从立法目的都是社会要保护自身免受该违法者的侵犯之角度,前置化规制的依据与某些敌人刑法的理念存在有限的内在暗合,但不可否认,尚未成熟的敌人刑法亦与前置化规制存在疏离之处;而敌视基本法规范且具有抽象危险的实质预备犯满足了前置化规制现实依据的要求。其处罚边界亦需遵循,应根据行为方式和特征进行司法定量限制及限缩解释。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九)》 敌人刑法 抽象危险犯 实质预备犯
  • 简介:2001年2月23日,省律协在昌召开三届次常务理事会。喻曹清、魏伟、欧阳荣军、吴勃、魏金荣、王际民、罗来福7名常务理事到会。常务理事汤忠赞请假,肖敏工作调离。会议由喻曹清会长主持。副会长兼秘书长魏伟向各位常务理事报告了2000年工作情况和2001年工作计划;

  • 标签: 协召开 召开理事会 律协
  • 简介:4月20日上午,龙坡区各界代表20人走进区检察院,用几分好奇、几分惊喜的眼光,第一次观看了由检察官演示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过程。

  • 标签: 同步录音录像 九龙坡区 检察院 观看 检察官
  • 简介:关于刑法修正案对"刑法总则"内容修改的合法性问题的"依法"审查,必须回归《立法法》的明确规定,笼统地断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有权修改刑法总则内容并不适当。"职业禁止"的保安处分法典化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我国刑法上刑罚与保安处分的二元制裁体系的正式形成,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修改完善有利于实现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良好功效,但是终身监禁制度的横空出世却使得我国刑法"死刑过多"老问题尚未解决、"生刑过重"新"病灶"业已生成,我国刑罚改革的发展前景可谓喜忧参半。终身监禁的创设性修订完全背离了无期徒刑保留论的基本立场,突出违反了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经不起刑罚人道主义的正当性拷问,因而理论上应当反思"完全堵塞"犯罪人回归之路的终身监禁的合法性问题,立法上应删除在宣判死刑缓期执行改为无期徒刑之际即事先"预判"终身监禁的新规定,保留无期徒刑"准许假释"等补救措施的既有规定。

  • 标签: 刑法修正案 刑法总则 终身监禁 职业禁止 刑罚改革
  • 简介:美国最高法院德克萨斯诉约翰逊(Texasv.Johnson),491U.S.397(1989)491U.S.397德克萨斯诉约翰逊(Texasv.Johnson)调卷于德克萨斯刑事上诉法院NO.88-155法院辩论:1989.3.21法院宣判:1989.6.211984年,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RepublicanNationalConvention)在德克萨斯达拉斯市召开期间,

  • 标签: 德克萨斯州 第一修正案 美国最高法院 上诉法院 全国代表大会 奥布莱恩
  • 简介:本文通过对《耶鲁精神——感受耶鲁大学及其法学院》一书进行梳理,揭示了这么一个观点,即大学的基本宗旨在于服务,法学院的基本职能在于培养法律人的特色。不仅仅法学院教授具备了这一特征,他们培养的学生也具备如此特征。以此,反衬出中国大学法学院基本职能的缺位。最后,笔者还对该书涉及的作为西方国家代表的美国对待中国法律、法治的态度进行分析,得出自己的不同看法。

  • 标签: 法学院 抉择 中国大学法学院 服务
  • 简介:本案两位上诉人分别是康涅狄格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执行理事和他的医疗理事(一位有执业资格的内科医生),他们均作为从犯在该州受到了指控,理由为:他们向已婚妇女提供关于避孕的知识和医疗建议,以及通过检测后向部分妇女开具处方,并提供女用避孕用具与材料等行为.这是因为根据康涅狄格的制定法,向任何人提供任何避孕药物或用具的行为都属犯罪行为.两位上诉人均诉称,这种用以认定从犯的、适用于本案的制定法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然而经过层面的两次审理,先是康涅狄格中级上诉法院认定了上诉人有罪,此后最高法院也维持了原判.最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原判,其判决如下:(一)上诉人有资格主张结婚者的宪法权利.Tilestonv.Ullman,318U.S.44(1943)应被区别对待,不适用于本案.(二)康涅狄格关于禁止使用避孕手段的制定法侵犯了婚内隐私权,此权利处于权利法案所保护的特定权利范围的灰色地带,应予保护.

  • 标签: 隐私权 婚内隐私 宪法修正案 制定法 合宪性
  • 简介:《刑法修正案()》对我国刑法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订,其所呈现的刑法立法的发展方向,主要体现在犯罪范围的扩张和刑罚结构的调整这两个方面。《刑法修正案()》增设了20个罪名,并对若干旧罪进行了内容扩充。犯罪范围的扩张方面反映了我国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消长。随着法治的发展,行政权受到限制,而司法权有所扩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刑法中的犯罪范围随之扩张。与此同时,为减少死刑创造条件,我国的生刑也逐渐加重。例如《刑法修正案()》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罪、受贿罪设置了终身监禁。通过刑罚结构的调整,使我国刑罚分布更为合理。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九)》 犯罪范围 刑罚结构
  • 简介:现代宪法学中一些最具争议的问题来源于第一届国会特定的决定,这一决定列举了一些——但一定不是所有的——基本权利作为我们基本的法律分析框架。笔者相信,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宪法》的这些条文,尤其是第修正案和第十修正案。[1]

  • 标签: 权利法案 实定法 法律理论 社会契约理论 解释法律 反联邦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