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民住房财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构成,是绝大多数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现行法明确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项财产金融价值的充分体现。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政策指引下,在试点地区暂停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实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权也就取得了“房地一致”原则之下的合法性。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设定,其实现可以采取协议拍卖、协议变卖、强制拍卖、强制变卖、强制管理等方式。抵押物处置时受让人的范围不应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限,但其他人受让农民住房财产权时,可以采取仅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租赁权的方法。原抵押人仍然可以基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而取得相应收益,以保障其基本住房权利。抵押物处置中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应在国家、集体、农民之间合理分配。
简介:组织是集体行动系统,一切集体行动的开展,都不得不求助于组织的形式。组织之所以能够成为有序和有效率的集体行动方式,是因为规则于其中发挥着作用。所以,一切组织都需要求助于规则,特别是官僚制组织,把对规则的建立和应用诠释到了极致。尽管规则带来的是行动目标的一致性,使行动者的关系得到了较好的协调,但是,规则毕竟是一种压制人的力量,他使人异化为工具性的组织成员,泯灭了组织成员作为人的个性。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条件下,规则成了束缚行动者手脚的因素,让行动者在面对突发事件的时候无法获得开展行动和随机应对的自主性。在后工业化的进程中,这种状况正在发生改变,也就是说,集体行动模式正在发生变化,一种合作行动系统正在成长并可望取代现代性的组织模式。这种合作行动系统可以称作为合作制组织,它将告别对规则的高度依赖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