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魏县国土资源局始建于1987年6月,占地面积2亩,综合办公大楼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固定资产116万元,局机关设8个股室,有较强的交通、通讯工具,有计算机、传真机,全县21个乡镇都建立了田土所,人、财、物垂直管理,实现了现代化办公一体化。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298人,其中:大中专以上学历占30%。自建局以来,由当时简单批地发证,发展到今天把土地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尤其是近两年来,在局长马文学带领下,局领导一班人以忘我的精神,执着的追求和强烈的事业心,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建立了土地综合服务大厅,在平凡而伟大的岗位上,团结稳定,务实开拓,带出了一支能征善战的国土队伍,用心血和汗水谱写着一曲绚丽的国土资源事业
简介:目次一、案例梳理(一)基本案情(二)争点(三)裁判结果及裁判理由二、案例评析(一)本案判决思路(二)现行法律、学说状况(三)本案公布之前的案例状况(四)本案参考效力范围(五)本案判决遗留的问题一、案例梳理(一)基本案情1999年7月20日,武侯国土局、四川港招公司、招商局公司三方共同签订《债务关系转移合同》约定:招商局公司欠武侯国土局土地征用费21833446.50元债务全部由四川港招公司承担。此后,四川港招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已生效判决要求四川港招公司支付相应的款项,并同时认定因成都港招公司未按规定将注册资本金注入四川港招公司,应承担投资不实的责任。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