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财产犯罪中,"占有"和"控制"应当可以在同等意义上使用,而控制即为实际支配,进而,控制作为一种事实上的支配,不仅包括物理范围内的支配,也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支配人的状态。进而,在以控制说作为财产犯罪的既遂标准的前提下,应当通过对"占有"作整体的判断、以被侵害财物的特征作具体的认定和以行为人取得财物的时点作占有判断的补充,对控制说进行规范意义上的理解,而不能通过生活事实上的情况来进行认定。财产犯罪既遂与否的认定,与财产犯罪既遂后,在现场尚能挽回损失的情形下可以正当防卫不是一个问题。财产犯罪的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与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不能作等同理解。
简介:随着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施工工地盗窃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此类案件具有结伙作案表现突出、作案前普遍存在踩点过程、犯罪时间段集中、依赖各类车辆、内外勾结盗窃等特点;并且因为报案人证据保护意识薄弱、工地环境复杂、技防、安防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该类案件现场取证困难。对此类案件的现场勘查应需对中心现场反映人体特征的痕迹、反映破坏工具的痕迹、反映交通运输工具的痕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工具等现场痕迹进行仔细搜集,并对嫌疑人的人体分泌物、排泄物、脱落物、粘带和附着物以及随身携带物等进行勘验;在现场访问时应注重证人的寻找,做好心理转化工作,同时也要注意对外围现场的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