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栏目说明为推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成果,搭建论文品评乃至学术评价之平台,《法学家》专辟“博文精萃”一栏。该栏目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论文要旨”,由博文作者对其博文进行全面系统而重点突出的介绍,一般宜包括如下要素:博文的体系架构;博文每章节的主要内容;博文的主要特点;博文的主要创新和不足;博文所研究领域的课题展望。其二是“论文评议”,可以是答辩委员会的论文审查意见,或者评审专家的点评,具体宜包括如下要素:对论文的总体评价;对论文的体系及各章节的评价;对论文创新的评价;指出论文的不足以及进一步完善的方向。敬请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
简介:在生态文明语境下,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法律责任制度至关重要。为此,就需要厘清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的性质、承担方式和救济途径。为此,我们选择了一组论文就此展开专题讨论。《论(侵权责任法)第68条之部分连带责任性质》一文从((侵权责任法》第68条性质之争议谈起,分析了“部分连带责任”说的合理性以及环境侵权司法解释与《侵权责任法》之契合之处。《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之偏见与新识》一文则认为,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与环境法律责任存在显著区别,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其法律性质和承担方式。《美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制及其借鉴》一文则以比较法视角分析了美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律实践及其借鉴意义,进而从法律救济的角度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制的对策建议。
简介:刑法体系中预防因素地位和功能的变化使责任阶层与量刑的关系发生深刻的变革。责任概念的内涵经历了从纯主观的原始设定到去主观化和规范化、再到现代社会下的实质化的演变过程,从而在原有的责任阶层中判断责任和预防。量刑层面的各个理论也判断责任和预防,并且预防在量刑中起着愈发重要的作用。由于责任阶层和量刑在判断内容和发挥功能上的一致性,以及犯罪论责任和量刑责任不需要区分为两个不同的概念、犯罪论中的预防本身从刑罚论而来,从而可以将责任阶层与量刑结合为需罚性的阶层,应罚性与需罚性的关系亟需重新调整。考察责任阶层与量刑的关系对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简介:一、严格责任的来由与含义(一)严格责任的来由在刑法发展史上,罪过并不是从来就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的.在封建社会,实行的是无罪过刑事责任原则."从比较刑法史的观点来考察,不论东方还是西方的封建主义刑法,……概无例外."[1]英国的古代普通法采取的也是以因果关系的存在为责任唯一根据的归责方式,它不考虑被告人的内心状态,只要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就科处刑罚.在12世纪的英国法律和习惯汇编中曾有这样的格言:"无意中干了坏事的人,必须有意地对此作出赔偿."应当说,这既是当时人类还未能全面认识到"罪过"概念而单纯以客观结果归责的报复刑产物,也是与当时民、刑不分以及赔偿刑联系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