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三法域理论在大陆法系的发展呈现倒退或停滞之势,对该理论我国社会法学界亦众说纷纭,使得部门法体系划分和法律实践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导。英美法系的政府管制理论和实践与大陆法系法律社会化理论和实践兴起在相同的历史时空下,但前者的理论基础和范畴比后者更显宽厚和清晰,其社科法学研究方法更富有活力。“社会法法域说”质疑者所顾虑的主要是私法公法化、公法私法化与社会法之间的界限难以划分,或者陷入公法、私法的形式理性而排斥新法域的形成。其实,借鉴政府管制法律制度和原理可以解答这些质疑并证成“社会法法域说”。社会法个性鲜明,是有关弱势群体生存、宏观经济安全、市场秩序、公序良俗以及生态环境保障的且不属于传统私法和传统公法所界定的研究范围的法律规范的总和领域。
简介:大学法学教育国际化,是近20年来中国教育界一直在探索的热点,既是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贯彻实施当前"一带一路"之国家倡议的必然要求。总结历史上法学教育国际化的经验和成果,是开展好这一事业的重要途径。11世纪前后出现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导致了中世纪大学的诞生,英国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的兴起推动了大学法学教育国际化的开展。尽管在英国法学教育中,罗马法的传授经历了曲折过程,但仍是唯一自中世纪教授至今的科目。罗马法教授在英国法学高等教育中的发展过程,体现了法学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即在吸收欧洲大陆法学研究成果的同时保持了英国本土法律教育的特色,从而使英国成为近代以后法律教育的强国之一。
简介:隋唐王朝在中国封建史中是相当富足的两个朝代,其先后由盛变衰的过程令人深思。从某种意义上说,隋不是亡于国力的衰弱上,而是亡于缺乏必要的权力制约机制。唐以安人、节俭、纳谏和思危总结了隋灭之因,却因终无法避免帝国崩溃之命运。皇权对于官吏权力的制约通过其评价、协调和惩治功能表现,宦官制度和特权主义的存在削弱了皇权的控制力,并导致官吏层面上的大面积腐败。封建统治者的阶级局限性决定了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既不可能于社会中建立起一种由下而上的防止统治权力腐败的监督系统,或于政权内生长出一种由下而下的权力制约机制,也不可能在反腐败倡廉方面形成持久且行之有效的道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