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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因为显著的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成为传统行政法教义学的核心。但伴随行政现实的变化与行政任务的更新,这一概念范畴却不仅表现出内在局限,而且遭遇外部挑战。革新者甚至主张彻底放弃行政行为,通过寻找行政法学新的阿基米德支点,完成行政法学的典范转移。面对内外困局,行政行为学理亦在努力进行自身的修整和调试,尝试借由提升灵活性与弹性、扩充概念范畴、引入时间维度等方式,来积极应对日趋复杂的行政现实。上述困境和革新都激发人们对行政行为未来的思考。作为概念范畴,行政行为的确存在相当局限,但其与法治国之间的密切勾连、对行政法学体系化建构的显著功效以及为应对现实变化所展示出的调整可能,都在相当程度上表明:作为行政法教义学的核心,行政行为并未与行政现实出现根本的结构性互异,因此仍旧能够在可预见的时间内,作为法解释和法规范的工具发挥作用。

  • 标签: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法教义学 继受不足 学理进化
  • 简介:小额诉讼程序作为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大亮点,承载着为民众提供便民诉讼和及时正义、为法院提高司法效率和减轻案件负荷的立法愿景。从近两年程序运行的状况来看,虽然发挥了一定的程序价值,但是由于存在理念、制度、心理和经济等诸多制约因素,小额诉讼程序面临着适用率低、过于追求调解率、程序界限不明、送达难度大等困境,导致小额诉讼的程序优势不明显,未能发挥繁简分流的作用。理性地看待小额诉讼的程序价值,合理进行程序定位和分类,完善小额诉讼的程序规则以及拓展其适用范围,是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的基本路径。

  • 标签: 小额诉讼 繁简分流 强制适用 一审终审
  • 简介:近年来,网络犯罪及刑事制裁逐渐成为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共同面临的课题。由于网络犯罪案件的虚拟性强、隐蔽性高、犯罪成本低、传播范围广等特征,司法机关在办理网络犯罪案件中会存在取证困难、取证不及时、取证手段落后及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等问题。结合司法实践中案件办理中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远程询问、抽样取证、专家协助和及时快速取证等方式,积极促进网络犯罪案件的顺利办理。

  • 标签: 网络犯罪 证据特征 取证困境 应对设想
  • 简介:科学界定侦查概念不仅是研究侦查程序的逻辑起点,亦有规范侦查行为之现实必要,然而当前学界囿于法律文本的规定,缺乏对我国侦查概念的应有关注。在"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与"强制措施"关系的讨论中,过去学界曾形成了"区别说"、"等同说"、"包容说"等三种学说,试图通过学理解释维护法定侦查概念的正当性。但是这三种学说本身存在致命缺陷:"区别说"违背了侦查的基础理论,"等同说"陷入循环论证的困境,"包容说"更是一次失败的折中。理论的困境源于立法的不足,将"强制性措施"画蛇添足地规定其中是根源所在,"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实质就是"专门的调查工作"本身。因此,我国侦查概念的突围之路不在学理解释而在立法修改:应删去"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将侦查活动仅限于专门的调查工作。

  • 标签: 侦查 强制性措施 强制措施 区别说 等同说 包容说
  • 简介:我国刑事指导性案例的参照情况,既关联着审判实践的法律适用,也成为刑事案例指导制度运行情况的晴雨表.当前,刑事指导性案例“应当参照”的制度落实在影响力、精确性和接纳性上均遭遇了瓶颈,导致刑事案例指导无法真正助力于审判实践.案例指导制度欲突破瓶颈,应处理好典型性与普遍性、抽象性和具体性、强制性和说服性等三大关系,并结合司法理念、司法技艺、机制保障等方面进行完善.

  • 标签: 刑事案例指导 参照 法律适用 综合推理 机制保障
  • 简介:受传统控权理念影响,“行政征收”的内涵与外延已无法适应行政法治实践。反思传统控权模式下的城市旧改征收制度可知:“行政征收”概念有待理清,地方立法中关于“二次征询”程序的规定违背制度设计之民主原意,签约率的确定亦不符合行政程序的契约性。考虑到“二次征询”程序可能会为政府因资金短缺等原因而为刻意提高签约比例提供合法空间,并有助于非常态被征收人阻碍签约进度,有必要在多元利益的均衡下改进城市旧改征收制度。待更新制度主要有:非常态被征收人排除机制,公民参与确定“二次征询”比例;在补偿与资金短缺问题上,对价补偿最低原则需确立,并适度考虑合理引入社会资本。

  • 标签: 城市旧改 行政征收 二次征询 非常态被征收人 契约理念
  • 简介:<正>(一)合并仲裁的必要性一、问题的提出在当前信息时代技术革新的大背景下,国际商事交易逐步呈扩大化趋势,由此伴生的是交易模式的变革,即商事往来已突破传统的双方单合同交易,多方当事人交易渐成经贸活动中的主流。而多方当事人交易在具体运作中不可避免会衍生出多方主体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争议,此类纠纷尤其突出体现在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建设工程等领域。实务中的多方当事人多合同纠纷大体可归纳为两类:一类可称为链式/连锁型争议(chaindis-

  • 标签: 仲裁规则 商事交易 合并审理 仲裁庭 仲裁员 仲裁案件
  • 简介:“平民法官”的陪审地位削弱了民众在分享审判权中的能动性,应摒弃“人民陪审员”的称谓,以“人民参审员”取而代之.“参而不审、形式化参审”已成为延缓参审制改革的桎梏,究其根本,源于选任制度的瑕疵.应在源头上消解阻碍“平民法官”参审的不利因素,在选任权属设置上消解法院对参审制运行的制约,并明确权责,惩戒“消极参审”.

  • 标签: 平民法官 参审员 司法民主化 选任制度
  • 简介:我国各地法院在适用《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时,出现了诸多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争议。由此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立法存在错误、文义不清、功能定位失准之弊,且与侵权责任法等周边制度协调不畅。从根本上讲,这是保障经济法义务履行时对民事责任机制过度依赖所致。所以,应将其立法目标矫正到改善经营行为上,改正司法解释中关于知假买假的立法错误,将入责所违反的安全标准限定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损失”、销售者“明知”、标签和说明书影响安全的含义和认定标准,依比例原则将惩罚性赔偿改造为可弹性适用的规则,创新有利于将惩罚性赔偿制度压力扩及所有类型经营者的程序规则。

  • 标签: 食品安全 惩罚性赔偿 立法缺陷 完善
  • 简介: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理论基础的个人信息自决权理论滥觞于德国。然而,个人信息自决的观念并非德国法学上的新事物,也并非伴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而诞生。早在德国一般人格权的发展历程中,个人信息自决权的观念就屡次出现在经典判决中。这么一种广泛的自决权,一直为德国传统的法秩序所拒绝。由于个人信息不具有典型的社会公开性,在一般人格权案件中,法官们往往通过在个案中具体化其保护领域以及进行利益衡量,来判断是否存在侵害隐私的侵权行为。这一立场贯彻信息自由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原则上是自由的,无需提供理由的,恰恰是对上述行为的禁止才需要特别的理由。新近出台的诸多个人信息保护法奉行的是与此相反的信息禁止原则。

  • 标签: 个人信息自决权 一般人格权 隐私的客体表现形式 领域理论 信息自由
  • 简介:“9·11”事件以来,中亚较之于恐怖主义犯罪泛滥的重灾区,地区的局势相对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中亚地区已然消除了来自于恐怖主义的威胁。基于数据,能够对中亚恐怖主义犯罪进行较为全面的实证分析。作为应对恐怖主义的区际国家组织,上海合作组织在反恐领域的成效值得肯定,但暴露出的不足更值得重视,需要借鉴国际社会的成熟经验,结合本地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加以完善。

  • 标签: 中亚恐怖主义犯罪 实证研究 上合组织 反恐法律机制
  • 简介: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通过在司法判例中适用《基本法》第2条第1款结合第1条第1款确立了一般人格权。2008年2月27日,通过对"在线搜查"一案作出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判决,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又从一般人格权中发展出了一项保障IT系统私密性和完整性的新的基本权利。该项判决使德国法院的司法判例走进了因特网时代,同时也为国家调查计算机所采取的措施确立了明确的界限。本文首先介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司法判例中一般人格权的发展历史,接着对一般人格权向IT系统的扩展进行详细介绍,最后对新的司法判例作出评析和展望。

  • 标签: 一般人格权 保障IT系统私密性和完整性的基本权利 在线搜查
  • 简介:在“风险社会”语境下,刑事法律风险是企业家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风险之一.法律滞后与市场创新需求、观念异化与时代进步、制度缺失与责任分配之间的冲突是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加大面临的现实困境.立足于刑法规范的本体分析,规范明确性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刑法风险的大小,我国刑法规范自身的模糊性和“刑法至上”、“刑法前置”、“刑罚万能”错误思维是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加大的本体动因,包括“刑外风险”向“刑内风险”的转移和“刑内风险”自身的加重.针对我国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处理中存在的误区,应在保持刑法谦抑性的前提下,回归刑法在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中的基本立场,即坚持刑法人权保障的本我特色、罪刑法定的自我品性及法律体系内部协调的超我表现,这也是我国法治经济协调发展在刑法方面的内生需求.

  • 标签: 风险社会 防范立场 人权保障 罪刑法定 法治经济
  • 简介:鉴于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2013年初,我国一改原多部门分环节监管模式,实行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主导的全新统合协调式食品监管,并着手修订现行《食品安全法》,以进一步调整监管主体与产销主体和消费主体的权利(力)义务关系,促进监管合作。基于法律经济学理论可以发现,虽然相关立法修订在不少方面有利于三方主体合作的改进,但鉴于三方主体各自"失措"、"失信"与"失察"的制约,食品监管仍可能陷入潜在的合作困境。为此,有必要以强化消费主体共治角色、转移产销主体监管重心以及促进监管主体良性竞争为切入点,进一步检讨监管模式构建上的相关问题,从而贯彻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 标签: 食品安全 监管模式 合作困境 法律经济学
  • 简介:法官职业化建设是完成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础性要求,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和重要标志。法官职业化是指法官是专门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并具有一定权威身份和社会地位的特定职业和职业群体。法官职业化建设应作为一个科学、规范、条块明晰的综合性工程,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难题和困境。在立足当

  • 标签: 法官职业化 基层法院 司法行政化 机制性障碍 综合性工程 现代法治国家
  • 简介: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进入高发期,而监管主体、产销主体和消费主体三方的监管合作嫌隙是一大肇因。有鉴于此,2013年初,我国将原多部门分环节的监管模式变革为以食药监总局为主导的统合协调监管模式,并于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可以发现,虽然相关立法修订在不少方面有利于三方合作的改进,但鉴于"失措""失信"与"失察"因素制约,三方主体仍可能面临潜在的合作困境。为此,有必要以强化消费主体共治责任、激励产销主体合作意愿以及引入监管主体良性竞争为切入点,进一步检计监管模式构建上的相关制度问题,进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信息的沟通机制,促进有效监管合作。

  • 标签: 食品安全 监管模式 合作困境 信息不对称
  • 简介:<正>在各国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中,公用企业的垄断都是一个需要特殊对待和处理的问题。而在当前中国内地,它更具有"中国特色",并且是国家整个反垄断法能否切实实施的重点。公用企业垄断法律规制的特殊性,主要在于企业的特殊性及其自然垄断性两个方面。在企业特殊性方面,各国的主要考量是它除了具有一般企业的营利性之外,还有公益性或产品(服务)的公共性,它关系到广大民众生活之所需,因此在反垄断法上往往作出适用除外之类的规定。

  • 标签: 公用企业 滥用行为 反垄断法律 中国反垄断法 政治体制改革 国家垄断
  • 简介:我国外资立法的修改与完善是近年来理论界与实务界讨论的焦点问题,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体现了司法实践对于现行外资法体系进行修正的良好愿望与有益尝试。但该《规定》囿于本身制定主体与法律性质,使得其在合法性与合理性方面均存在缺陷和商榷之处。外资领域的司法解释无法完成完善外资立法的任务,推动我国外资立法体系的发展,最终需要外资立法、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共同作用。

  • 标签: 《规定》 合法合理性商榷 困境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