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月12日在上海举行,由上海市伦理学会、上海市宗教学会、上海市哲学学会和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会处联合举办,7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就以下问题展开了讨论:(1)如何理解信仰概念。上海市伦理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高国希教授提出,信仰是人类根据以往有限的历史经验与实践理性,对超出这一有限范围的整体世界及其意义进行把握的一种独特倾向,具有超越性与未来性的总体特征。上海社会科学院段钢研究员认为,应该着重区分“信念”与“信仰”,中国传统社会不是宗教社会,而是靠“信念”来运转的,现在中国社会需要的是“信念”,而“信仰”属于个人问题。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