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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进入2008年以来,我国司法系统旨在统一思想认识的有关会议及活动引人关注。根据中央政法委部署,各级政法部门已经开展了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这一系列会议及活动的一个重要议题,就在于如何深刻认识、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 标签: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中国特色 优越性 胡锦涛总书记 司法体制改革 思想认识
  • 简介:适应公安机关办理现行犯案件的现实需要,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增设了对现行犯的口头传唤措施,但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立法的科学不足,当下实践中,现行犯案件中初查措施的适用乱象纷呈。现行犯案件初查中强制措施的适用既具有现实必要,也具有理论正当。应当将现行犯的立案程序独立设置,同时修改拘留制度,以明确被口头传唤或者无证拘留后的现行犯的犯罪嫌疑人身份,解决紧随其后的讯问行为的合法以及讯问笔录的证据效力,消除“先侦后立”的现象。

  • 标签: 现行犯 初查 强制措施 传唤 立案
  • 简介:当下我国在反腐败犯罪工作中必须恰当处理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老虎苍蝇一起打”和“受贿行贿一起抓”策略思想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关注反腐败犯罪的刑事政策体系化问题,使得其三者在我国防治腐败犯罪中协调发挥应有作用而不至于出现政策策略上的偏差,从而在整体上为我国防治腐败犯罪具体工作和刑事法治建设大局增添“正能量”.“老虎苍蝇一起打”较为形象地宣示了我国反腐败犯罪的基本思路是实行“零容忍”,但是并不能解读为反腐败犯罪在刑事政策上放弃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而回到了“严打”老路.我国有关机关针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程序司法解释文本和司法实践做法均存在一定的刑事政策偏差,应当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进行适当的政策限缩解释,促进我国反腐败犯罪的法治回归.

  • 标签: 刑法解释 刑事政策 “老虎苍蝇一起打” 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
  • 简介:村民自治是中国本土政治法律实践的重要成果,但该领域大量的权利救济却很难进入国家正式的司法程序之中。“有权利无救济”的根源在于部门公法学知识生产的分散,这导致对村民自治权的法律性质的判断以及村民自治内外权利救济缺乏有效的理论和制度供给。“统一公法学”提供了一种整体化的知识生产模式,针对村民自治领域的权利救济需求发展出“社会公权力”理论和“统一公法诉讼”理论。这种整体化的知识生产明显优越于原来的分散化的知识生产,对于最大化提供公法领域权利救济机制,并表达中国自身公法文明具有积极的理论和制度意义。

  • 标签: 村民自治权 行政诉讼 统一公法学 分散化的知识生产 整体化的知识生产
  • 简介:我国向来重视对儿童权利的法律保护,在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都有大量的关于儿童权利保护的规定,这些规定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是相一致的。我国对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的内容,按儿童权利的性质特征区分,主要有:儿童的生存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国籍权、名誉权、荣誉权、智力成果权、教育权、接受抚养权、继承遗产权、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权、达到就业年龄的劳动权、请求社会援助权、司法保护权,等等。

  • 标签: 儿童权利 未成年人 法律保护
  • 简介:<正>国家公务人员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一个普遍存在的严重社会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重视。联合国社会发展和人道主义事务中心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处根据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建议所编写的《反对贪污腐化实际措施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就是针对处理贪污腐化工作所遇到的最普遍的问题,关于反对贪污腐败可采用的可能措施、行动方针和制定反腐败方案的程序等问题的一个国际法律文件。该手册第一稿和修订本曾分别提交1989年12月11日至15日在海牙举行的政府官员贪污腐化问题区域间研讨会和联合国犯罪预防和控制委员会第十二届会议,受到了与会者的赞同和欢迎。其后编写者进一步

  • 标签: 反贪污贿赂 立法现状 贪污贿赂犯罪 法律文件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贪污腐化
  • 简介: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分为制度实现和经营实现两个层次。集体所有制实现的法权制度就是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在本质上是集体成员的共同所有权。但在集体所有制实现的经营形式上并不要求集体成员集体劳动、统一经营.而是可以采取多元化经营形式。对传统的集体经营形式的改革.不是对集体所有制的否定。发展集体所有制.就必须确立集体所有权。在集体所有权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实现的经营形式。

  • 标签: 集体所有制 集体所有权 经营形式
  • 简介:在最近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就船舶扣押与拍卖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稿》中,针对海事司法中船舶扣押与拍卖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众多大胆的想法,将光船承租人租赁的船舶纳入拍卖的标的,无疑是一项重大的突破,光船承租运输在现今海运当中比比皆是,“船东”的外延越来越大,光船承租人独立于船舶出租人成为托运人而与承运人签订海运合同,对推动海运发展和繁荣意义重大。但是,光船承租人往往由于自身经济实力所限,在面临航运纠纷和船员劳务纠纷时,往往面临“资不抵债”的局面,将光船承租人承租的船舶纳入承租人的偿债财产范围内,对维护承运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海事司法的效果,推动海运行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 标签: 光船租赁 船舶拍卖 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