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9年10月,贾利民结合多年的教学和管理实践,对扎根大山的河北省兴隆县六道河中学的教育教学进行了大胆改革,他倡导'参与式教育',杜绝教师满堂灌。质疑声也随之而来——一位教师抛出狠话:'课改就是花架子,我宁可到学校掏厕所也不要搞课改.'家长声讨学校:'是在拿我们的
简介:大庆利民医院治疗腰间盘突出、颈椎病七大治疗方案1.绿色治疗方案:适用于所有的腰间盘突出及颈椎病的病人,它是采用针、药对病变部位进行药物松解、器械松解和正骨松解,全面解决椎管内、椎间孔、椎管外的粘连,并让神经和突出物之间产生一个位移,这样就解决了压迫问题,从而迅速消除症状。这种方案可以不受时间限制,随治随走,一般1~3次治愈,而且不留创伤,所以称绿色治疗方案。2.一针治愈方案:这种方案适用于间盘突出较小而且集中的腰、颈椎间盘突出的病人,采用激光或射
简介:像奧地利法和法国法这样相似的两种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分野是不足为奇的。《奧地利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的条文都规定得很概括,因而制定法的引导力显得薄弱。故此,立法者并没有全面完成其立法任务:既未确定法的基本价值,亦未明确支撑判决的重要因素,以至于司法仍须担负起基本的价值判断的职能。奧地利和德国损害赔偿法的趋同性反而令人惊讶,尽管两者在法律上的出发点截然不同。虽然奧地利司法试图对宽泛的责任条款加以限制的做法看起来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严格、具体的规定的制约下的德国司法远远地挣脱了《德国民法典)既定的框架,却是出人意料的。由此可得出一个意义重大的法政策上的定律:如果立法者过于限制法院的行动自由。那么最后只会适得其反:法院遍寻突破口,最后会大大削弱制定法对法院的约束力。此外,法院何时根据僵化的事实构成、何时根据一般条款来作出判决,这几乎是不可预测的,如此一来,立法者就绝不可能实现其所追求的法的安定性。因此,这两种使用至今的立法方法都带来了不尽如人意的结果,因为要不然就是没有充分完成指导司法的任务,要不然就是规定得过于严苛。因此,必须寻找一条折中路线。所谓的动态系统论为此提供了唯一可行的选择:鉴于规定的复杂性和待解决事实的多样性,制定出一个符合事实的确定的规则是不可能的。应该通过对法官须予以考虑的关键要素的说明来实现具体化,以此来严格限制法官的裁量权,使其判决具有可预见性;另外,也使得对于纷繁的生活事实的指导性考量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