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第三条接受审计监督的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接受审计监督的财务收支,是指国有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家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各种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第四条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
简介:1997年lO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1号公布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已经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