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1年3月,日本地震灾害事件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而地震导致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使得谣言四起,人们把碘盐同碘片混为一谈,认为碘盐可以有效地预防核辐射。基于这种态度,我国一些地方爆发了大规模的“抢盐事件”。媒介素养对公众的媒介参与起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此次“抢盐事件”体现出公众媒介素养所存在的问题。
简介:国际社会意识到,为了给予私人应有的法律保护,应该存在一种对国际金融机构的公众问责机制。在国际法律框架内,当私人利益受到国际金融机构侵害时,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向机构问责:一是向国际金融机构内部的部门投诉,二是向所在国法院起诉。但实践中,这两种途径都没有为私人提供真正的法律救济。也就是说,目前的问责制尚不足以使国际金融机构为其违法行为负责。这种状况不符合国际法对国际金融机构的基本要求,也阻碍了私人受害方享受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在国际金融机构内部设立争端解决机构非常困难,适当扩大国内法院的管辖权,限制对“职能必要”过于宽泛的解释,应是一个可行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