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创维法务管理的智慧不仅在于其积极主动、事前预防的法务模式,还在于创维法务部“不做办公室法务”的理念,走动式管理才能更充分的释放法务部的价值
简介:自网络产生之日起,就以信息共享为己任,参与其中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无限制地匿名使用资料和信息。然而,资料共享跟著作权发生了冲突。在国际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同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也不断扩大和深化。随着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成为一个利益巨大的经济部门,传统的著作权人希望将其对传统作品的权利自然延伸到网络上,
简介:
简介:原告蒋少武先生(以下简称原告)是著名摄影家,辽宁日报社原首席摄影记者,其在2003年沈阳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上发现自己1991年所拍摄的江泽民同志视察沈阳机电装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的照片被被告做成灯箱广告展示,而且,被告对照片进行了删改处理,后本案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所摄讼争照片系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原告所属单位享有优先使用权。
不做“办公室法务”——专访创维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监郭利民
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网络著作权——网络资料私人共享在德国的刑事立法和实践
中国版权代表团访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德国、芬兰取得圆满成功
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辨析 以蒋少武诉沈阳机电装备集团公司案为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