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4
267 个结果
  • 简介: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化法律服务改革加强法律服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全省政法系统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厅向社会各界承诺的18项措施,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建设,为加快江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 标签: 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 律师职业 司法厅 执业纪律 律师队伍建设
  • 简介:对于丁晓春诉南通市教育局、江苏美术出版社侵犯著作权一案中原告的著作权存在的原因、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否存在、作为人行为的主观心态以及损害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笔者无意在理论上作任何分析,但对案件所引发的著作权侵权损害大小的计算、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以及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本文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 标签: 丁晓春 诉南通市教育局、江苏美术出版社侵犯著作权案 案情 裁判 法理评析 著作权
  • 简介:齐玉苓与陈晓琪均系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以下简称滕州八中)1990届应届初中毕业生,陈晓琪在1990年中专预选考试时成绩不合格,失去了中专考试资格。齐玉苓则通过了预选考试,在统考中成绩为441分,超过了委培录取的分数线。后来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以下简称济宁商校)发出了录取“齐玉苓”为该校1990级财会专业委培生的通知书,陈晓琪从滕州八中领取了该通知后即以“齐玉苓”的名Y.A济宁商校就读。期间,陈克政将原为陈晓琪联系的委培单位变更为中国银行滕州支行。

  • 标签: 录取 商校 学校 成绩 中专 教育委员会
  • 简介:6月30日,市律协党工委召开迎“七·一”表彰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动员大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工委书记矫捷,市律协会长,副书记王天举,委员李云虹,李宁以及市直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及部分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 标签: 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教育 动员 表彰 党工委书记 建党
  • 简介:原告丁晓春系南通日报社摄影记者。1999年2月7日,原告丁晓春用自己的照相机拍摄了一幅以其妻子、儿子在街头选购大红灯笼为画面的照片。该幅照片发表于1999年2月12日的《南通日报》“周末特刊”的“过大年”专版,题名为“街上红灯闹”。《南通日报》在丁晓春的署名之前冠以“本报记者”的身份。

  • 标签: 《南通日报》 专版 特刊 教育局 报社 出版社
  • 简介:<正>我国的互联网,在国家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下,在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中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使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对于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服务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如何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决定:

  • 标签: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互联网安全 国家安全 运行安全 有害信息 追究刑事责任
  • 简介:机动车致人损害事故是现代侵权行为法上的常见问题之一,几乎涉及侵权行为法的所有原理。从机动车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来看,原则上由机动车的作业人予以赔偿,但存在着诸多例外。就机动车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来看,区分机动车之间的损害与机动车致行人损害分别适用于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是多数国家立法上的通例,也符合过失责任和无过失责任的基本原理。无过失责任仅仅是指侵权责任的成立不需要过失,在受害人有过失的情况下,损害赔偿范围的确立应该适用过失相抵规则。机动车致人损害的责任保险制度的宗旨是为了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不存在保险人有无过失的问题,但不能加重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 标签: 机动车 无过失责任 与有过失 责任保险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现将《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关于试办函授教育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1990年7月31日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关于试办函授教育的决定一、指导思想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培训大批法律人才的指示精神,加速高级检察专业人才的培训,中国高级枪察官培训中心委员会决定,从1990年开始试办函授教育

  • 标签: 培训中心 参照执行 函授教学 指导思想 法律人才 专业人才
  • 简介:<正>在当代社会,考试作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衡量人才的一种重要手段,有其无以替代的功用。但是有考试,就极有可能伴随着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否,并非以人们的善良意志为转移。但是,众所周知,考试作弊行为是违反考试中最重要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理应受到遏制、惩戒。那么,对于考试作弊这一客观社会现象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对于各种各样考试中的国家教育考试应如何规范?对于国家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事件应当由什么样的机构或组织根据何种标准予以认定,对于那些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人员又该作怎样的处理?当

  • 标签: 作弊行为 联考 考试工作 硕士学位 教育考试 考试作弊现象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邮电管理局:去年八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邮电部召开全国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加强防范、严厉打击处理盗窃破坏通信线路的犯罪活动斗争以来,各地公、检、法机关和邮电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协作,采取

  • 标签: 地方党委 犯罪分子 盗窃破坏 危害公共安全 情节特别严重 定罪处罚
  • 简介:<正>一、引人关注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8月13日公布的一项司法解释,引起人们极大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中指出,今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标签: 司法解释 教育权 姓名权 侵权行为 教育法制 人格利益
  • 简介:同志们: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和继续深入进行执法大检查,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促进了法院队伍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通过揭、摆、查,检查出了当前法院工作和审判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据15个高级人民法院统计,截至6月20日,共查出裁判有错误的案件10340件,其中属于超审限、违反管辖规定等程序性错误的,约占84%,实体性错误的约占16%;目前,已纠正和解决7059件,占68.3%。同时,还检查出了在审判作风、审判纪律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不护短、不姑息,认真核查,坚决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予以处理。据前述15个高级人民法院统计,到目前为止,共收到举报信和举报电

  • 标签: 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 教育整顿 审判工作 审判方式改革 加强队伍建设
  • 简介: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目的是把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解放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在全省政法系统进一步引向深入,动员广大政法干警以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江西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善执法,转变作风,真抓实干,

  • 标签: 学习教育活动 解放思想 法系 省委 政法干警 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