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次一、前言:社会立宪构成论——国际法与宪法问题的社会学法学思考二、魏玛的遗产:德国公法学"实质的民族宪法观"的形成——从高权国家到人民宪政观(一)高权国家与大众民主(二)魏玛:国家作为社会的自我组织——宪法的实质化(三)魏玛方法论争的遗产:宪法实质化与民主的同质基础三、托依布纳从社会理论与知识理论角度的批判:多元主义的社会立宪构成论(一)无法包含社会的国家:系统论对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二)新的民主观:对人民主权概念的重构与重视自发政治(三)多元理性:宪法多元,法多元四、托依布纳从世界社会角度的批判:跨国跨文化的宪法,从实质到功能的转变(一)跨国与跨文化:从不可穿透的国家宪法观到世界社会的法沟通(二
简介:引子安徽宣城地区进出口公司(以下称A公司)因涉外购销合同欠中国工商银行宣城分行国际业务部(以下称工行)贷款150万元。工行多次催讨无果,委托我代理起诉A公司。在诉讼前,我约A公司经理会谈,向他指出如诉讼对A公司不利的结果,促其主动还款。该经理面有难色,表示不是不想还款,因为同镇江市物资供销公司(以下称B公司)、安徽省马鞍山特种钢材供销公司(以下称C公司)合作向香港高利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D公司)出口20000吨生铁,因供货方河北红星钢铁公司(以下称E公司)未能按约供货和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造成没有按期按量向D公司供货,当时信用证已失效cD公司承诺修改信用证,装载价值68万美元的生铁离去。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