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整体上看,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发展总布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它不可能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割裂开来,而是与后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我们需要构建一个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模式,需要树立一个社会主义发展中大国的新形象,不论从生态文明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维度,还是从制度上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我们都必须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绿色消费和可持续发展等作为根本宗旨和价值取向,这对于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简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们摒弃过去片面关注经济增长而不顾资源环境状况的发展思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落实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就是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环境,这就需要生态补偿制度来调和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恶化之间的对立矛盾。我国目前尚缺乏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导致面对矿业开发中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而束手无策。本文针对矿产资源开发中产生生态环境问题的不同阶段提出构建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既包括对即将形成的生态环境问题防治的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也包括对历史已形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恢复的矿山开发生态环境国家补偿制度,针对新旧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统一的生态补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