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六讲关于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问题什么是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2它具有哪些基本内容Y公共财政具有的“公共”这一根本性质,是由市场经济所根本决定的,也是市场经济下的财政区别于其他经济体制下的财政的根本特征。其核心是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那么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就是围绕着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这一中心来形成的,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具体把握:第一,市场经济的运转是需要诸如行政事业机构履行职责来提供服务,需要各种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来提供支持。否则,即使市场机制能够最佳地配置社会资源,也会由于缺乏应有的外部条件而无法运转,乃至无法存在。这样,公共财政就必须保证必不可少的行政事业的消费性支出,同时也必须保
简介:刑法条文由于简练的需要,没有对“公共安全”做出界定,但也造成了司法实践的混乱。通过比较理论界对“公共安全”含义存在的争议,讨论各个观点存在的缺陷,“公共安全”应当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重大财产安全以及与此相关的公众生活的安宁与平稳。该定义排除了特定人以及特定少数人,借此与相关的侵害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害财产的犯罪相区别。同时,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也应当界定为必须要具有类似放火的一经实施便不受控制地向四周蔓延,并且会有源源不断的潜在受害人接近危险源,同时该行为必须是一次性的实施。公共安全与其他相关利益相较而言其是个人利益的集合但并不必然高于个人利益。
简介:为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我们于2002年对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分析如下。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当前社会资本正以特许经营、 PPP融资等不同形式逐步进入公共设施投资领域,这客观上要求改革这些用地的供地政策,将其逐步纳入有偿使用范畴,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为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 (国土资规 [2016]20号 )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厅发 [2017]27号 )明确要求各地建立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体系。但由于公共设施门类多样,用地构成复杂,不同类别土地利用方式、收益能力、市场供需、地价空间分异规律等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其具有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属性,导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存在土地市场交易零星、土地收益不确定、土地价格形成非典型性等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