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和人世之契机,中国的商事关系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由于仲裁自身的优势,各国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普遍确立了鼓励和发展仲裁的政策。而社会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正快速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金融交易争议,特制定本规则。
简介:可仲裁性是法定与约定之间的临界点,唯具可仲裁性的争议事项方能提交仲裁合法解决。可仲裁性主要是指客体可仲裁性,由此延伸出的主体可仲裁性是其辅助判断标准。客体可仲裁性表现为彼此包容的应然态、法然态和实然态三种形式。竞技体育争议是非平等者之间的具有纪律处罚性的争议,依仲裁法理不具可仲裁性。CAS仲裁规则及其实践肯定了"与体育相关"的具有"纪律处罚性"的竞技体育争议的可仲裁性。这不是对传统仲裁理念的违背,而是因应体育个性进行的仲裁理念之革新。
简介:
简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程序制度,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之一。但我国过去的劳动争议处理剁度存在不少缺陷,新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基本立足于我国实际,在一些制度设计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表现为:立法价值取向更加务实;劳动争议调解主体多元化;争议处理时限缩短,提高了争议处理效率;仲裁组织的建拘趋于合理化;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进行了重欠完善;确立了部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终局制;确立了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有限监督等,从而使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产生了新的变化。
简介:长期以来,我国学校与教师发生人事争议解决方式的依据仅为人事部门出台的规章及一些政策性文件,由于缺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作为上位法支撑,影响了学校人事争议处理机制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简介:近日,成都崇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荣获“省级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称号。近年来,崇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严格管理和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水平。2015年,该院成功处置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0件,涉及金额达3573,结案率达到100%。
简介: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在程序设置上不符合基本法治精神.在具体裁判过程中.适用的实体法依据与司法裁判依据严重脱节,并且人事仲裁庭设置缺乏中立性,仲裁员业务素质不高。改革的目标应是实现人事仲裁制度与劳动仲裁制度合一。统一由劳动法规范。当前的保守措施则可以由国务院制定人事仲裁法规.提高人事仲裁机构在人事部门中的相对独立.以及提高人事仲裁员的素质。
简介:《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于2013年5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正式发布,已于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简介: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也在面临着全新的形势。尤其是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上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不断增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也呈上升之势。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良好手段,直接影响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的四个阶段,即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其中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目的、原则做了明确的阐述。
简介:摘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档案是记录和保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和结果的重要文件。本文通过介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档案的重要性,强调了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促进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包括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推进档案的数字化管理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便捷性,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依据。
简介:本文从强制性法律规则的性质、主权国家及商人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期待等角度提出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庭应当适用强制性规则。但应注意在各国利益间保持中立,不应直接适用仲裁地国或准据法国的强制性规则。作者还对仲裁庭应如何适用强制性规则进行了探讨。对特别连接理论、事实因素理论进行了分析。
简介:摘要当今世界,随着各国的经济不断发展,国际贸易也随之发展,国与国之间的商贸往来日渐频繁,跨国贸易纠纷也时常发生。在国际贸易纠纷中,解决商事争议的手段多种多样,但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商事仲裁已经成为最主要的解决商事纠纷的手段。本文从保密性的含义,价值,以及各国有关仲裁保密性的相关立法和典型案例入手,对近几年有关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保密性的研究状况进行分析整理,以期为学界进一步研究仲裁制度的保密性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简介:国际民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交往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某一临时仲裁庭或常设仲裁机构审理,由其依据法律或依公平原则作出裁决,并约定自觉履行该项裁决所确定的义务的一种制度。把国际商事仲裁与司法诉讼、斡旋及调解等解决争议的方式相比较,可以看出它有以下几个特点:1.仲裁的管辖权是非强制性的,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的基础上的。仲裁员进行裁决的管辖权是由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合
简介:尼日利亚《仲裁与调解法》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作出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一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既可根据该法第51条和第52条的规定同时也可根据该法附件二《纽约公约》的规定向尼日利亚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简介:【摘要】商事仲裁与民事诉讼同属于纠纷解决机制,但又存在本质不同。商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衔接面临着商事仲裁公信力有待提升、商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立案衔接不畅的问题。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共治解决纠纷背景下,应当针对性地从提升仲裁公信力、推动仲裁分流和商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立案信息共享等方面推动商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衔接。
简介:仲裁是诉讼外解决金融纠纷的一种常用方式。为了进一步在金融领域推广仲裁服务,公正快速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金融纠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在国内金融界、仲裁界和律师界的大力
简介:随着国际商事交往的发展和跨国多方当事人合同争议的增多,仲裁第三人问题引起仲裁理论界的极大关注。在是否有必要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分歧,本文阐明了正反两方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并列举了有关国家的立法规定和实践经验,通过从理论到实践的分析,笔者驳斥了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可行性,认为国际商事仲裁的本质决定了仲裁庭的权力来源于仲裁协议当事人的授权,不能设立第三人制度使仲裁诉讼化,失去其自身的优势。
简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庭作出最后裁决之前,为了防止当事人隐匿、转移、变卖有关财产,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得到切实有效执行,从而保证胜诉一方当事人及时获得应有的损害赔偿,而对有关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它对保证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可以对将来的生效裁决的执行提供保证。由于经济情况的不稳定,常见在仲裁开始时债务人的财政状况还可以,
关于代位请求权在中国商事仲裁中运用的法律思考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
论竞技体育争议之可仲裁性——立足CAS仲裁规则及其实践之考察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新变化——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对学校人事争议处理机制的影响
崇州荣获“省级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起工资争议两种仲裁意见
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
分析劳动仲裁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性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档案之重要性
国际商事仲裁中强制性规则的适用——以仲裁庭在国家利益间的中立为视角
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述评
试论国际民商事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承认和执行
尼日利亚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论多元解纷背景下商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衔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评述
评析设立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可行性——维护仲裁的本质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兼论我国有关立法及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