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物权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物权纠纷,同时也规定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能够产生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效力。物权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以行使物权确认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物权法》已经开始施行,但是仲裁解决物权纠纷所面临的困难是亟需解决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简介:关联合同在形式上表现为若干个合同.在实质上却是表现了一个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与连环合同不同。把握关联合同,要正确理解合同的概念和合同相对性规则。仲裁制度的特点使关联合同在仲裁审理当中陷于更为复杂的处境之中.所以有必要对之加以研究,以便形成清醒的认识。
简介:仲裁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仲裁文书作为仲裁活动的文字载体,目前尚无统一的格式。而在仲裁实践中,各仲裁机构及当事人所运用的仲裁文书存在着许多共性。统一仲裁文书格式,对于促进仲裁程序顺利、有效地进行,保证仲裁活动的公平、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均具有重要作用。
简介: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在程序设置上不符合基本法治精神.在具体裁判过程中.适用的实体法依据与司法裁判依据严重脱节,并且人事仲裁庭设置缺乏中立性,仲裁员业务素质不高。改革的目标应是实现人事仲裁制度与劳动仲裁制度合一。统一由劳动法规范。当前的保守措施则可以由国务院制定人事仲裁法规.提高人事仲裁机构在人事部门中的相对独立.以及提高人事仲裁员的素质。
简介:摘要:邻里纠纷是难以避免的常见社会现象,群众纠纷的治安调解又是公安群众工作的重点工作,其效果直接影响警民关系的塑造和公安机关形象的维护。在纠纷调解的实践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不断培养社区民警纠纷调解的能力和技巧,提高基层派出所的整体工作效率,增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赖和支持,促进社会秩序的良性发展。
简介:教育仲裁作为一种具有公正性、专业性和效益性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其所具有的成本低廉、程序简便、专业性强等优势顺应了教育纠纷解决的需要,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多元化教育法律救济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教育仲裁制度进行价值分析和国外仲裁性教育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比较研究,对我国实践中教育仲裁制度的构建和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保障将有所裨益。
简介:国际仲裁程序在证据出示、证据调取、证据采认等方面拥有不同于诉讼的非诉化面向。国际仲裁证据规则的协调化要求逐步弥合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证据法律冲突,由当事人与仲裁庭自行决定仲裁证据规则不仅是灵活性的体现,也是仲裁契约性、自治性特征的要求。福盖德、盖拉德、戈德曼合著的《国际商事仲裁》一书被奉为仲裁学界与实务界的经典论著,其在证据章节方面着墨颇多,揭示了国际仲裁程序中书证、证人证言、专家证据等证据规则的独特性。
简介:近年发生的医患纠纷案件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医患纠纷案件形成的因素是多样的,有法律制度方面、医疗机构方面、医疗体制方面、患者及家属方面等,正确有效提出加强防范医患纠纷案件发生的对策,化解医患纠纷,强化社会监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极为重要.
简介:归责原则是法律责任认定的关键,所以确立科学合理的校园学生权益侵害纠纷的归责原则,对法律责任的分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对高校和学生法律地位的分析,可知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特别权力关系。由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引起不同的法律责任,不同领域的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也有差异,要解决高校学生权益侵害纠纷的四项归责原则,即:违法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原则。
简介:与传统的乡土社会相比,当代转型时期的中国农村社会纠纷变得越来越复杂与多样化。与之相适应,农村纠纷的解决机制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本文试图通过对当代农村的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的描述,着重阐述司法介入纠纷解决所需具备的条件、司法解决纠纷的运行机制以及运用司法手段解决纠纷有何功效。
简介:处理合作建房合同纠纷应坚持先行调解、地位平等、风险共担、过错责任、程序合法的原则,并采取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一般方法,以及针对具体纠纷情况认真予以解决.
简介:林权纠纷是林区工作中一个突出的难点,行政调解是目前解决林权纠纷的主要方法,人民调解是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对于林权纠纷的调处具有调解结果执行的保障性较强、方便灵活、标本兼治等独特价值。同时在实践中,林权纠纷人民调解应注意其适用范围、调解员队伍建设、与其他调解制度的衔接等问题。
简介:初步研究了大凌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协商和仲裁机制,探讨了协商和仲裁的组织机构的设立,拟定了协商与仲裁的规则、程序和内容,对科学、公平、高效、合理地进行初始水权分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简介:目前,医患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而传统的解决机制难以有效及时地化解矛盾.上海市引入第三方调解的机制契合了社会管理创新理论,为医患纠纷的解决开辟了新道路,也为各地提供了借鉴意义.但实际工作中仍或多或少存在着问题,需从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几个方面对其加以完善,从而在制度层面上有所创新,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
简介:在附不动产抵押权的主债权转让场合,就不动产抵押权是否需要办理移转登记这一问题,学说理论上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相应的,司法实践中各法院的判决也存在这样的分歧。最高人民法院在"湖南绿兴源糖业有限公司、丁兴耀等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的裁定书中认为无须登记即可生效,结论殊值赞同,但并未清晰地就法律解释上的矛盾作出全面的回应。事实上,各法条都有各自的规范本旨与范围,其矛盾之处仍需通过解释作业达到调和,在对判例分析的同时,仍有进一步反思完善的必要。
浅析仲裁解决物权纠纷的若干问题
仲裁案件基础合同的认定——关联合同案件的仲裁审理(一)
论仲裁文书的规范化——对统一仲裁文书格式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社区民警调解邻里纠纷的思考
试论我国教育仲裁制度的法制化构建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证据规则的非诉化面向——读福盖德、盖拉德、戈德曼《国际商事仲裁》第四编第二章
医患纠纷案件成因及防范对策
高校校园学生权益侵害纠纷的归责原则
当代中国农村纠纷解决的司法介入
试论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林权纠纷中的人民调解方法探析
辽宁省大凌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协商与仲裁机制初步研究
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思考——兼评述上海市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论主债权转让下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湖南绿兴源糖业有限公司、丁兴耀等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评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