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意味着国内市场将扩大对外开放,国外企业和产品势必大量涌入,国内众多行业特别是幼稚产业和敏感领域必然受到巨大的冲击。如何合理保护国内相关产业,这是中国人世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反倾销措施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与《保障措施协议》作为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重要成果,是世贸组织允许的防范和补救进口冲击所造成产业损害的三个主要协议。迄今我国在反倾销、反补贴方面已初步建立了相关法律体系,然而在保障措施方面尚未起步,有关的法律制度还是一片空白。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日程愈益明朗之际,我们有必要深入探讨《保障措施协议》及WTO其他有关协议中的保障措施,及早建立并完善我国产业保障体系,从而使国内相关产业得到合理的保护。一、保障措施协议的有关内容《保障措施协议》是根据在1994年GATT
简介:2002年7月,《大中型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开始实施,《规范》为乡镇企业改制提供了政策层面上的依据。规范还特别强调,乡镇企业要以规范和完善的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特征,以公司制企业为主要组织形式和以健全科学管理制度为宗旨建立新型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其真正成为“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家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由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实体.乡镇企业要想在中国经济的未来走势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就,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企业产权和治理结构改革,优化企业经济结构,这些已经成为企业得以继续生存和发展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