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幅员辽阔,野生植物资源丰富多样,对野生植物的采集和利用长期且广泛的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然而在过去的立法中一直将野生植物视为土地附着物,在法律上忽视了野生植物的独立价值,因此没有对其进行专门的法律关注。由此导致我国野生植物在采集中面临基础权利不明晰,法律保障不明确,法律适用受限制的困境,难以实现“物尽其用”;同时野生植物采集面临民事追责的困境,当前涉及野生植物的法律责任体系着重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生态利益,缺乏民事责任的配置来捍卫采集人的权益;在法律责任承担方式上,重公法领域的刑事打击,轻私法层面的民事救济,忽视了民事责任的救济途径是保护野生植物的有效法律手段。因此建议通过物权法与特别法结合的方式确立野生植物采集权并将其归入用益物权,制定《野生植物保护法》,设计关于野生植物采集权的概念、取得方式、权利变动、权利消灭、民事责任等问题,用以解决我国野生植物采集方面的困境。
简介:为掌握东乌珠穆沁旗野生资源植物种类、数量及用途,确定该旗植物资源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于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期间,根据不同植物生长期、植被类型,采用不同路线,历时30天,对东乌珠穆沁旗野生植物进行了综合考察,并进行分析、研究、论证。结果表明,东乌旗野生维管植物有94科383属1027种,按照主要用途将东乌珠穆沁旗野生资源植物分为7类,即饲用植物共有28科132属455种,药用植物83科229属392种,食用植物20科29属38种,工业用植物17科27属49种,水土保持植物18科28属84种,观赏植物25科55属107种,濒危植物9科12属13种,并分析其开发利用途径,提出了4点开发利用与保护对策。
简介:摘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是当前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野生植物是生态系统的基础组成部分,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受到人类活动、气候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许多野生植物正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威胁。因此,制定有效的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对策迫在眉睫。本文通过综合研究分析,总结了当前野生植物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探讨了保护对策,旨在为进一步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提供参考。
简介:摘要:本文从从保护价值基础生,对尼勒克县天然木本植物资源基础上进行划分,并对对其生物及用途上进行阐述,以期为尼勒克县天然木本植物资源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学特性、科属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