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汉语“把”字句受语义和谐律和结构和谐律共同管制。语义和谐律由陆俭明(2010a)提出,认为任何语言的任何句子涉及的诸方面意义都要求彼此之间处于一种和谐状态。本文将“把”字句分为处置型、致使型和意外型三类,这三类“把”字句的构式义、动词义、“把”的宾语义、事件结果义以及语境义等在语义和谐律的管制下相互作用。受语义和谐律的启发,提出结构和谐律的观点,认为任何语言的任何句子都要追求结构的平衡与和谐。假设动词后存在一个“结构槽”,一部分“把”字句的成因是由于句子的深层结构既有宾语又有处所补语,而一个动词结构槽无法同时容纳宾语和处所补语,因此将宾语向前移位,从而达到结构和谐的效果。
简介:1992年12月下旬,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先后发表了江泽民总书记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批示。批示的文字虽短,内容却很重要,对当前的语言文字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批示首先指出:要继续贯彻国家现行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汉字简化的方向不能改变,各种印刷品、宣传品尤应坚持使用简体字。这里所说的国家现行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是指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召开时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当前的主要任务。前国家语委主任刘导生同志在给大会作的《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报告中,曾传达过这个方针:“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