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目前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最重要的国际统一实体法。本文从公约适用的主体、公约不适用的销售合同及货物销售、公约不涉及的法律问题、公约适用的任意性及公约与国内法的关系等五个方面就公约适用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对某些模糊问题作了澄清和探讨。
简介:
简介:《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具有解释补充《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功能。其法理依据是PICC可以作为辅助性法源,帮助进一步阐释CISG的一般法律原则。以有关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为例,这一做法符合CISG第7条统一法方法义务,并相较于其他解释补充方法具有保障CISG的国际性和统一性的优势。但前提条件是其并不违反CISG的一般法律原则,且未超出CISG的调整范围。
简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解决国际货物贸易纠纷方面无疑发挥着巨大作用,但通过对中国法院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出的判决进行实证分析可以发现其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条文内容熟识度不高,适用和排除适用规则不一致,条文适用错误以及裁判文书写作错误等。解决上述问题需要从熟识法律专业知识,明确正确的适用规则,纠正错误的适用情形和规范裁判文书写作等方面入手,最终达到积极主动和正确适用的标准。
简介:2004年修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国际贸易法领域继《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间公约》后又一重要的全球性统一时效法文件。二者在制定背景、法律性质、具体制度、适用途径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反映了晚近时效立法的国际趋势,在整体上更为先进。但在某些特殊问题的处理上,《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间公约》的规定却更为细致与合理。《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能否有效地推动时效期间制度的统一化,有待实践的长期考验。
简介:2002年底,太原市医药市场出现了一种奇特现象——市民拎着篮子排起长队,争购药品。是何原因让老百姓如此疯狂购药呢?原来这是由于太原市部分药店药品大幅降价引起的,药品平均零售价比核定价格低45%。据有关人员介绍,药品因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使药品进价比以前降低,具备了降价条件。无独有偶,近日,太原市饮料市场也爆出了新闻,某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碳酸饮料正在低价销售,每瓶(1.25L)碳酸饮料市场价由一年前的3.30元降至目前的2元,降幅达39%。难道说该饮料食品公司通过采取挖掘潜力、节能降耗等措施,具备了大幅降低产品销售价格的能力了吗?饮料市场反响如何呢?其实,这一次并没有出现厂家想象的抢购热潮。同样是降价销售,为何结局不同呢?这个问题值得厂家深思。该饮料公司生产的纯净水、汽水及其他饮料系列产品,其产品质量是有保证的,而且部分产品如纯净水、汽水都有比较稳定的消费群体。这说明该单位在其产品推出并进入市场时,经过销售人员的努力,成效还是比较显著的。创出了名牌产品后,如何保住产品自身的名牌地位,这就是该单位主管领导应考虑的问题了。该饮料公司也许想通过降低其产品销售价格,达到占领太原市饮料市场销售...
简介:<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有八种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中第四款至第八款提到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或无偿赠送他人,以及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或捐赠,应视同销售货物。《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中指出,企业发生第四款至第八款的视同销售行为时,借记“在建工程”、“长期投资”、“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中指出,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的,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