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价格鉴证的范围十分广泛,可以说凡有资本、商品、财产计价、核算和交换的地方都存在价格鉴证。按照其社会作用划分,可分为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和非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前者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经常遇到的工作。以前,这项工作往往由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随机找一些单位或个人来做,其科学性、连续性、一致性较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价格鉴证,逐步发展由专业价格鉴证机构进行。国家计委[计经(2000)1786号]文件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在办理各自管辖的案件中,凡涉及到需要对案件标的物进行价格鉴证的,都应有司法机关指定的价格鉴证机构鉴定,非鉴定机构不得承办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非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是由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委托价格鉴证机构进行,其范围包括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价格认证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为证实价格的合理性、合法性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价格认证。价格鉴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价格认证。”由此可见,价格鉴证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地地位充分有效的搞好价格鉴证工作,必将对维护社会秩序,推进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其现实意义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简介:摘要:煤炭、电力是我省最重要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煤炭和电力价格的变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也深刻影响着我省产业结构的转型发展。本课题通过研究煤炭和电力价格问题,精准分析研判煤炭和电力价格变化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参考。省能源革命和区域合作中心收集分析了十年来煤炭价格对我省财政、税收、电力价格的影响对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提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建议。
简介:近几年来,各级物价部门对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取得了很大成绩,有效地制止了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对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通过多年对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实践,特别是价格监督检查处理工作中不仅有学法滞后、知法不足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有法不依、违法难究、究无效果的怪病执法不严、处罚难以到位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也是地方各级特别是县级价格部门普遍反映的“检查较易处理难,收缴罚款更艰难”导致价格违法案件查处滞留的不正常现象。处罚偏定,收缴延拖,查出的价格违法案件难以及时处理结案的原因,固然有阶检自身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的因素.更重要的是来自地方各级的种种干预和阻力,说情风、干预风、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