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确定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是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之一。西安市人民政府在日前发出的《关于认真贯彻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市和区县档案馆作为查询、利用同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场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和资料索取点,并为公众做好服务工作。”
《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开始实施市政府确定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