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军事高科技的日新月异和军事革命的深入发展,传统的部队结构和军事体制与军事现代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显露出来,各军事大国在不惜巨资装备新式武器的同时,也对部队结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其中德国改革决心最大、范围最广、进行最彻底。德国对其武装部队结构的调整改革将需要7年的时间,到2008年全部结束,三军人数将从现在的34万减少到28.5万。主要削减的是应征士兵的人数,现在有13.5万人,未来将减少到8万人。这是德军自1956年建军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重组,它将使国防军摆脱传统的部队结构,帮助军队获得更加勇猛灵活的作战能力,提高整体效果和持久性,使三军集中精力完成自己的核心任务。
简介:一、《律师法》与军队律师的法律定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1996年5月15日经八届人大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7年1月1日正式生效。《律师法》第50条规定:“为军队提供法律服务的军队律师,其律师资格的取得和权利、义务及行为准则,适用本法的规定。对军队律师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日会另行制定。”总共只有53个法条的律师法就有一个完整的条款约军队律师制度作出专门规定,从而明码了军队律师在国合律师中的法律定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并和国的第一团律师法典就刘军队律师作出规定,是来2不易的,它走过了艰难的历程,是全军指战员近10谭来学法用法的结果,是中央军委“依法治军”方针结出的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