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让所有的省级地方都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并且和中央的政治生态形成良性互动,也许这是省级政治生态的未来方向
简介:重庆市西南商标事务所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1992年在重庆市工商局的关怀和支持下成立。我所主要的专业职能部门有:涉外代理部、国内代理部、法律事务部,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分别是:
简介:
简介: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是原重庆市专利局(现名为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直属专利事务所改制后,由部分专业骨干人员组建,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业务人员具有多年从事专利代理经验,素以高效、优质、信誉著称;曾为市内外国营企业、合资企业、乡镇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
简介:广东惠商律师事务所2000年3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创建于深圳市,办公地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界贸易广场C座19楼,办公面积1000余平方米,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简介: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12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
简介:创维法务管理的智慧不仅在于其积极主动、事前预防的法务模式,还在于创维法务部“不做办公室法务”的理念,走动式管理才能更充分的释放法务部的价值
简介:<正>一般认为,当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由股东代替公司提起派生诉讼这一救济途径仅仅具有辅助性,其适用的前提必须是原告股东已经"竭尽公司内部救济"(exhaustionofintracorporateremedies)而无法实现公司利益保护的目的。为了贯彻这一理念,无论是作为该制度发源地的英美法系国家还是作为制度移植者的大陆法系国家,立法都对股东派生诉讼的适用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前提条件,比如限
简介:“未来5年,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务将飙升。但中国企业若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达到国际水平,需要三个突破:理念、公司架构和公司律师素质。”
简介: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近期判决的VIMEO案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服务商承担版权间接侵权责任的过错标准,这是美国司法实践适用“避风港”规则与“红旗”规则最新发展。“红旗”规则的适用需要考虑涉嫌侵权内容的性质,对于用户原创的视频通常不宜适用“红旗”规则。网络服务商不应直接或间接地鼓励用户利用其服务实施涉嫌侵权的行为。
简介:按照喀麦隆的人为法,版权是原创文学或艺术作品专有权的一个整体,而邻接权则是赋予创作相关人员(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视听传播机构)就他们的表演、录像制品、录音制品、无线电广播等的专有权。因此而赋予的权利可以由各自的权利人行使。但能否通过法学家和立法者称之为“管理组织一、“集体管理组织”、“作家协会”或者“版权协会”、“版税收取和分配协会一、“集体管理和保护组织或者“版权局”等去实施呢?在喀麦隆的法律范畴内,为权利人行使版权和邻接权为己任的这些组织法律地位如何呢?他们又以何种形象出现呢?
简介:近些年互联网的普及使版权之行使更为艰难,尽快建立健全我国的版权集体管理机构已是业内人士的共同呼声,国家版权局也已将制定一部专门的版权集体管理法规提上日程,这需要我们为之进行比较全面和切合中国实际的立法研究,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出发点而展开的。
简介:<正>引言金融市场(financialmarket)是资金盈余者向资金短缺者转移资金的市场。有效率的金融市场需要通过金融中介或金融机构(financialintermediary,financialinstitution)的作用来完成资金的转移过程。20世纪以来,金融机构最引人瞩目的一个发展就
简介:DigitalRightsManagement(DRM)是一种用来保护数字作品的版权、从而促进数字内容在网络上的发布与销售的技术。本文试图在分析数字版权管理一般工作原理的基础上,探讨数字版权管理访问控制的设计原则,各种访问控制实现方法,以及版权技术保护措施与合理使用的关系等问题。
简介:如何对软件资产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业务发展成了众企业亟需面对的问题,而软件资产管理(SAM)理念也由此应运而生。
简介:此行中国版权代表团由8人组成,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任团长,团员包括:国家版权局版权司版权处索来军处长,法律处高思副处长,外事处邓玉华翻译,国务院法制办龚士友,全国人大法工委杨明伦处长,上海版局副局长楼荣敏和重庆市版权局马兴明处长。
简介:当今,企业竞争的焦点日益集中到对新创意和创新技术的所有权上,而非对市场或原材料的控制权上。在此形势下,知识产权必将成为企业制胜的核心能力
简介:"未来的时代将不是IT时代,而是DT的时代,DT就是DataTechnology——数据科技",这是马云讲过的一句话,表明中国的IT变革已经开始,"数据为王"的时代已经到来相信大家只要上网、看新闻、浏览报刊杂志或者跟朋友闲聊,都会听到"大数据"的字眼。那么大数据究竟是什么,能否跟传统的法务管理业务相结合,能否给企业带来价值,大数据整体环境下,我们该用什么样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建设系统等,
简介:7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宫网上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指出,推销商品或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适用《广告法》和《暂行办法》的规定。《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
从“技术干部”到“社会型官员”——访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教授任剑涛
重庆西南商标事务所
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广东惠商律师事务所
重庆创新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
不做“办公室法务”——专访创维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监郭利民
股东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研究——“紧急情况”之外是否存在可豁免情形
变革中求生存——访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家林俊杰
美国版权法下网络服务商过错标准的最新发展——评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Capitol唱片公司诉Vimeo公司案判决
喀麦隆的集体管理组织
版权集体管理的立法思考
资产管理法制初探
数字版权管理的访问控制
软件,如何作为资产来管理
谈意大利著作权集体管理
打造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新思维
传统企业法务管理的大数据路径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