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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Q1:沈律师,您好!我碰上一起医疗美容纠纷,有一些法律问题不清楚,想向专业的医疗律师请教一下,这起美容纠纷的大致睛况如下:2012年6月6日,我因重睑术后10余年至上海某医疗美容医院门诊。同年6月28日医院对我行二次重睑术。术后20天,我主诉眼部不适,查眼部形态尚可,仍有肿胀、疤痕稍红。医嘱定期随访。现在我一直觉得眼部不适,二次手术也没有整好。

  • 标签: 医疗美容 纠纷 医院门诊 法律问题 律师
  • 简介:根据“卫生福利部”与法院判决之相关说明,一般医疗行为与医学美容行为未加区分,一般医疗行为的法则被适用于医学美容的纷争。但医学美容行为系基于个人对于美观之需求,而非基于生理、心理健康考虑,因而有别于一般医疗行为。另一方面,为加强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对于具有不确定性的医学美容行为应否适用《消费者保护法》而采用无过失责任是否过于严苛,亦有疑问。本文自一般医疗行为与医学美容行为之异同出发,讨论医学美容行为之说明义务、医学美容契约之契约性质,以及是否应适用《消费者保护法》。

  • 标签: 医学美容 医疗行为 委任契约 承揽契约 消费者保护法
  • 简介:医生给患者实施了减肥抽脂手术,患者误为术后留下了后遗症,到报社去投诉,报纸刊发此文后,医生面对的是各种形式的压力。于是,医生一纸诉状将患者告上法庭。据法律界有关人士介绍,这是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来,国内首例医生状告患者,并由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的名誉侵权案。

  • 标签: 美容师 患者 名誉权侵权案 驻马店市 调解
  • 简介:在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中,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载明'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则预付款项不予退还'内容时,其属于我国《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如若消费者无正当理由地单方终止消费,并造成服务提供不能履行时,应依服务合同上的价金风险负担规则,肯定经营者继续享有报酬请求权。在合同约定消费者应负受领配合的义务时,消费者拒绝受领的行为同时成立违约责任,在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划定上,应受可预见性规则、过失相抵规则、减轻损失规则及损益相抵规则的调节。在评价拒绝受领行为的法律效果时,应将价金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区分考察,不宜混同。我国司法实践对于请求权基础思维方式的运用,仍然亟待加强。本案裁判虽有较大偏误,但亦有可肯定之处,同时遗留下诸多问题有待将来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 标签: 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 请求权基础 拒绝受领 风险负担 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