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审计整改的新内涵审计整改通常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行为活动,它主要指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审计整改包括:一是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的行为;二是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为。审计整改与审计工作存在因果关系,审计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审计整改成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修改,国家审计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和审计机关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审计整改工作增加了新的内涵。
简介:12月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2006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从审计选项、审计成效等方面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绩效审计报告对被审计项目作了比较客观的评价。…报告所提的审计建议,针对性较强,符合实际,对于完善管理体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同志也高度评价今年的绩效审计工作:“与往年的绩效审计报告比较,2006年度绩效审计明显深化,审计工作不是停留在账面的审查上,而是着重看花钱的效果,突出‘绩’与‘效’的评估。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依此坚持下去,审计工作一定能够不断促进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使纳税人的钱用在刀刃上,发挥出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喜看稻菽干重浪,倾听自己拔节声。”在深圳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深圳绩效审计2006年再谱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