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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中的“违反国家规定”应该理解为“获取的违法性而非获取手段的违法性”,获取的违法性包括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未经授权“擅入”或超越权限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及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获取数据三种形态。本罪中的“获取”不但包括对数据通过拷贝等方式的控制、占有,还包括对相关数据的得知,应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其含义。本罪中的数据不包括数据化的权利,虚拟财产,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网络信号资源及数据化的商业秘密。

  • 标签: 非法 获取 数据
  • 简介:可变信息情报板是交通信息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交通信息服务系统已经成为我国交通管理的重要途径。长春市交通信息服务系统管理现状存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VMS发布内容不规范,停车诱导系统和路径诱导系统有待优化四点问题。针对以长春市为代表的中小型城市交通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合理增加VMS建设数量、科学优化VMS区域分布,制定VMS发布文字字数上限规则;完善交通流诱导信息实时更新技术;发展个性化路径诱导系统等措施来解决。

  • 标签: VMS 交通诱导 长春市
  • 简介:2011年11月14至16日,全国法学会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培训班在北京举办。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陈冀平出席开幕式并分别讲话。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胡忠主持。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法学会有关领导、法学会机关有关人员、法学会所属媒体干部以及中央媒体记者共130余人参加会议。广东省法学会派员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 标签: 中国法学会 宣传信息工作 培训班 系统 新疆建设兵团 媒体记者
  • 简介:<正>一、各国法律信息检索概况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好多法系,这些法系的法律渊源多为成文法或判例法,如何从这些法律渊源中检索出解决具体法律问题所需要的法律规定或判例,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重要问题。然而,进入二十世纪后,随着法律信息的急剧膨胀,这一问题便变得极为复杂了,在成文法国家,经济的发展使国家必须有效地行使其对经济的管理职能,为此,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数目与日俱增,内容日益庞杂。同样,判例法国家在工业高度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即有关产品责任、公害、侵

  • 标签: 法律专家系统 信息检索系统 计算机检索 计算机法律 数据库 成文法规
  • 简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编写会议在京举行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由中组部有关部门和党建出版社统一策划,由中组部、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法学会有关负责人主持,邀清哲学社会科学著名专家学者,编写关于“四个全面”的精准、权威著作,既作为面向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读本,也将经过一定改编和翻译后作为中央外宣读物。

  • 标签: 学术信息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社会科学 党员领导干部 中央领导 中国法学会
  • 简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选聘结果公布。2015年6月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报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选聘结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的专家组织,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指导、审核、监督、研究和咨询等工作.

  • 标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学术信息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学科 选聘
  • 简介: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2014年度工作会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联席会议在太原召开。2014年7月19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2()14年度工作会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联席会议在太原召开,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及特邀专家学者等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 标签: 学术信息 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年度工作会议 科学委员会
  • 简介:信息网络"包括公用电话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本罪行为主体包括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网络内容及产品服务提供者;本罪行为事实必须同时满足"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作者主张,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同时须有违法性认识;行为人发生违法性认识错误时,不宜以本罪论处。作者还认为:本罪与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核心区别在于有无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本罪只有既遂而没有未遂;不能以"中立帮助行为"为由否定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相应责任。

  • 标签: 网络安全 管理义务 行为要素 心理要素 违法性认识错误
  • 简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孕育和发展,近年来城市集贸市场建设迅猛发展,初步形成了种类繁多、颇具规模的市场体系,促进了商品流通,成为城市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部分.以广州市荔湾区为例,辖区共有各类集贸市场81个,其中影响大、有相当规模的有12个,市场购销两旺,成交总额共14.1亿元.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治安问题日趋严峻,极大地影响着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对新形势下如何搞好集贸市场治安工作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本文试图从荔湾区集贸市场治安现状这一侧面,就城市集贸市场系统化治安管理作一初步探讨.本文所探讨的集贸市场系统化治安管理是指把系统科学原理应用到集贸市场治安管理中,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机制,促进集贸市场整体有序发展.

  • 标签: 集贸市场 治安管理 系统化 治安问题 大型集贸市场 市场管理
  • 简介:<正>据有关方面初步统计,在我省最近召开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上,有74名律师以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身份与会。其中,省人大代表2人,市人大代表16人,县(区)人大代表5人,省政协委员3人,市政协委员14人,县(区)政协委员34人。这是一个可喜的信息。我省律师制度自1980年正式恢复重建以来,经过近20年的发展,至

  • 标签: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律师制度 政治协商会议 恢复重建 人民代表大会
  • 简介:法制/法治系统工程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崛起的系统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法治系统工程的自身进展也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其中包括:系统法学学科内外信息互动发展,法系统学与法学知识困惑和学科整合;法系统技术支持信息,法制/法治系统工程的综合范式,综合集成法律决策与科研支持体系,法制系统科学化与民主化、自由化、法治化的互动等丰富内容。

  • 标签: 法制/法治系统工程 系统法学 综合集成法律决策与科研支付体系
  • 简介:尽管探讨信息产品责任将增加信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义务,但知识、信息的财产化和财产的

  • 标签: 产品责任 信息产品 责任初探
  • 简介:数字时代对现代民族国家的学说提出了新的挑战,信息职能成为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数字(信息)主权的概念成为国家主权的新内容。作为实现国家信息职能的主要手段,信息立法(包括信息法典编纂)应当遵循信息自由原则、尊重人权原则、合法性原则、私生活不可侵犯原则、利益平衡原则、信息保障原则、取得电子服务的权利原则、保障国家安全原则、技术中立性原则等基本原则。

  • 标签: 国家信息职能 数字(信息)主权 信息立法基本原则
  • 简介:近半个世纪前,西方的经济学界开始关注信息问题,马尔萨克、西蒙、施蒂格勒、阿罗、维克利、德姆塞茨、阿克洛夫、斯彭斯、莫里斯等众多经济学家从不同层面对信息问题展开研究,信息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被创立,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并产生了巨大影响,不仅对现代经济学有重大贡献,还影响到人们对制度及其功能的认识。我国学者对信息的经济学研究时间虽然不长,但也已出现了一些优秀著作。总体而言,对信息问题的研究目前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并且绝大多数的研究由经济学学者作出,其成果限于信息经济学领域,法学学者基于制度视角对信息不对称等信息问题展开研究,则非常少见,这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

  • 标签: 信息问题 失灵 信息经济学 评介 经济学界 研究成果
  • 简介:政府对信息的保密在最近20年成为了公众经常关注的一个议题。1969年对柬埔寨的轰炸是对公众保密的,1985年对格林纳达的军事行动也是如此。水门事件的丑闻暴露了一系列政治领域未为人知的滥用职权行为,其中既有国内事务方面的也有国际事务方面的。信息自由法的制定是为了限制政府对信息的控制,但是该法的制定难以保证一切重要的政府活动和决策的公开。据称是由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常常被拒绝。

  • 标签: 信息自由法 政府活动 控制 滥用职权行为 军事行动 格林纳达
  • 简介:信息的财产化为信息成为财产权利客体提供了现实基础。从价值形态到财产形态,信息的产品化、资产化、权益化是财产化进程的关键步骤。信息产品进入市场,使信息成为一种财富载体和财产形态。信息资产化,进一步强化了其作为“取得财产的资格和手段”的当代财产的特征。信息权益化,就是信息利益权利化的过程,是主张信息权利的过程,是信息权利和利益获得现实确认和法律确认的过程。在信息产品交易的价值运动中,信息财产的独立存在地位进一步增强,生产、交易、使用中的利益也不断地寻求法律权利作为载体,以完成信息财产化进程。信息产品交易过程中伴生的利益纷争,也成为信息财产权利法律化的动力。

  • 标签: 信息 信息财产权 财产化 财产
  • 简介:信息公开是当代国外新出现的宪法和行政法学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我国,信息公开也被称为加强行政的透明度。广义的信息公开是指自由的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狭义的也是本文研究的信息公开是指个人或团体有权知悉并取得行政机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信息,但政府为了国家安全、行政活动能够有效率地进行,或不妨碍个人的隐私权,也可不公开行政机关掌握的某些信息。在此,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这项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取得行政机关信息的权利。因为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现有公布的信息已不能满足公众社会生活的需要,人民有获得信息的权利,尤其是关系到他们的管理信息,这是民主社会中有意义地表达的优越之处。缺乏公开性的行政是秘密行政。

  • 标签: 信息公开制度 公共利益 信息公报 依法行政 行政腐败 公开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