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法律法规,它不像以往的法律法规一样以管制性、约束性规范为主要内容,而是重在提倡、促进某项事业的发展。近几年直接以“促进”命名的法律就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正在制定中的《就业促进法》;除此之外,虽未直接以“促进”命名,但以提倡性、促进性内容为主的法律还有很多,像《科学技术进步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另外,在笔者从事地方立法的实际工作中也经历过一些此类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除了为实施上位法而制定的促进性实施条例外,
简介:我国刑法中的“组织型犯罪”罪名共计有15个,分布于刑法分则的四章中,以罪名带有“组织”为标志,“组织对象”具有特定性。“组织型犯罪”与“有组织犯罪”存在包容与交叉两方面关系。应将我国的“组织型犯罪”重新构建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罪”、“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组织、领导邪教组织罪”等罪名,而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则需要修改完善。
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国银行卡产业的高速发展、交易规模的逐渐扩大,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持卡人数最多、银行卡业务增长最快、发展潜力最大的国家之一,与此同时,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违法犯罪的案例不断增多,信用卡犯罪的手段也越来越专业化和集团化。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恶意透支型占绝大多数,这不但破环了金融秩序,而且直接侵害了发卡人的合法利益。虽然金融业务主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对犯罪的恶意透支行为予以界定.但是立法时对“恶意透支”一词的界定不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恶意透支”无法进行正确的评判.直接导致司法上的争议。如果能对“恶意透支”进行明确的界定.将会对理论和实践产生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