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开场白:从《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说起在传统的重礼轻法、重德轻刑观念的影响下,《四库全书》的编纂者在编辑《史部·政书类·法令》、《职官类·官箴》、《子部·法家类》时,是极为“吝啬”的。主编纪昀在《政书类·法令之属》按语中说:“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兹所录者,略存梗概而已,不求备也。”故仅录《唐律疏议》和《大清律例》二部。而《子部·法家类》也仅录23种。这种指导方针对于中国古代法史文献的保存和研究无疑是不利的。但是《子部·法家类》对法史文献的选择,又是颇具匠心的。大体上录有四类:一是私人学术著述,如
简介:<正>95岁杪,这一套判例选编在香港问世。它们是自有判例汇编以来最具有深远意义的一部新作。此前,中国在其历史上从未有过此种含义上的判例汇编,因为按照英语中的理解,这种汇编不仅记录有当代高级法院的判决,而且有法官们做出这些判决的理由。再者,这些选编沿袭了最佳典范的模式,提供了当事人呈交法庭的论点。它还包含了各种索引和项目表,如最为有用的度量衡对比表,甚至还提供了一些重要立法的原文,而且其英语译文甚佳。这套选编的英译本引人注目地出自一位主编之手,她是香港城市大学法学副教授兼中国人民大学客座副教授梁美芬。一个人的努力能在同一年里为学者和从业律师创造出如此丰硕的一笔关于首要法源的"财
简介:中国古代有自己的文体观念和文体分类方法;"五四"之后,引入西方的四分法,把文学体裁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四大类,后来又有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影视文学等新的文体类别应运而生。综观一部中国文学史,认为文体即文学作品的体裁、语体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美学风格,这个定义大致不差。文体具有表意、表象与表现等功能;而文体和题材之间又存在着吁求与征服关系。现代文体学已经成为文艺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学科而备受关注;经过近20年的学术发展,文体研究的意识在中国文学界已经空前自觉,虽然从事文艺理论与文学批评的不少同仁一直在孜孜不倦地做着文体学的探索和教学工作,但要建立较为完备的中国当代文体学,可做的事还很多,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简介:《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由联合国有关机构分别使用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制作成六种文本,这六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的中文本于2005年10月27日经我国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批准,成为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对照阅读公约不同文字的文本,人们会发现“公约”中文本第57条第3款的表述与其他文字文本的表述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而这种表述上的差异可能使人对第57条所确定的“资产的处置和返还”原则产生不同的理解,令人遗憾的是,产生于中文本的理解明显不符合该原则的内在精神和法律的基本逻辑。
简介:科学理论发展的事实表明,是否有完整统一的基础理论,是一门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自第一次全国预审学术讨论会以来,预审学术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出了大量的成果,对预审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指导作用.但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学术研究中的重大缺陷,即微观研究多,宏观研究少;应用性研究多,基础性研究少;经验描述多,理论抽象少.从目前出版的各种预审学教材看,其体系基本上是对预审工作程序的直接模写,缺乏对预审活动本质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抽象,缺乏逻辑的凝聚力.这种研究现状表明,预审学尚未形成自己坚实的基础理论,这使得它尚不能独立于科学之林.因此,对预审学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高度的理论概括,创立预审学的基础理论,是关系到预审学能否成其为一门学科乃至预审这一诉讼制度是否应当存在的根本问题,也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