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投资控股公司股东贷款及担保风险涉及到投资控股公司的股东贷款和担保行为对公司和股东之间的风险影响。投资控股公司是一种通过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来实现控制的公司,其股东往往会通过贷款和担保等方式为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股东贷款是指投资控股公司的股东向其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行为。这种贷款往往具有较高的风险,因为股东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利益关联,可能导致贷款条件不公平或不合理。此外,股东贷款还可能导致资金流动不畅,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时,股东担保可以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子公司无法按时偿还债务,股东将承担担保责任,可能导致股东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通过深入分析贷款和担保行为的风险因素,可以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保护投资控股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简介:摘要在我国现行担保体系中,公司担保的实行可能会使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从而使股东和投资者陷入风险之中,这不仅影响公司的财产安全,还会损害股东及其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公司法》第16条对公司担保的相关操作,授予了公司章程的制定权利。1在民法现行立法体系及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强制性规范的行为采取的是否定的态度,以此来体现出司法权威与强制适用。但是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中,一般将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6条认定为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行为的效力的规定,据此,出现的争议就为对于该条的性质是否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通过对公司担保制度的立法进程及立法背景的相关梳理,以及在理解与适用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进行分析,从而从公司法与合同法两个范围对该法条的规范性质得出结论。2
简介:摘要:担保公司为地方城投及国资企业发行债券提供发债担保,根据业务模式不同分为直保业务、联保业务、分保业务,不同业务模式所面对的风险点是不同的,为应对不同风险点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能有效降低担保公司发债担保业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