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P300有波形恒定和潜伏期恒定两个特性,可以通过叠加将P300从EEG中提取出来。P300心理测试利用认知过程中的P300指标的变化探测高级认知活动中的神经电变化,成为一个"窥视"心理活动的"窗口",是对传统心理测试技术的重要补充。在测试实践中要遵循心理测试基本规律,严格按照科学程序进行操作,对测试刺激要精心准备,测试前要进行测试指导,软硬件操作要规范,测试结果分析要科学客观。
简介:2月26日,宁国市公安局南山派出所成功破获了一起涉案价值达2万余元的盗窃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汪某。2月22日,宁国市居民陈某来到南山派出所报案,称其前男友汪某趁其熟睡时,利用自己手机里的APP贷款2万余元,随后无法联系。
简介:新刑诉法首次规定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前召集控辩双方听取有关程序问题的意见,这被学界认为是针对程序性争议的庭前听证程序的雏形。庭前听证程序的性质与庭审程序具有相似性,但因裁判对象不同也有其独有的特征。英美及很多大陆法系国家均建立了针对重大程序性争议的庭前听证程序。我国现阶段由法官在庭审阶段行政化处理程序性争议,这一方式所存在的缺陷也催生了新刑诉法庭前听证程序的初步确立,但具体的实施规则尚需完善。
简介:侦查程序中充斥着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冲突与衡平,为此,侦查程序的架构必须突出程序的限权功能和体现程序的控权性,通过科学、合理的程序设置制约国家侦查权,防止其误用、滥用,危害人权.为此,侦查程序的发动、运行和终结始终应当受到程序法的严格控制,必须依循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简介:“手机比价”受宠渐流行面对商家各种价格战术,消费者只要从网上下载一款软件公司自己研发的免费比价软件安装于智能手机,用手机拍下商品的条形码,就可以知道同一件商品在不同卖场里的价格情况,
简介:
简介: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改彰显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基本价值追求。如何转变执法理念,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
简介:本文以程序正义理论为框架,以罗尔斯的“纯粹的程序正义”为核心概念,提出程序效力的概念。本文所论程序效力是指,诉讼只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所经过的程序就应当发生约束力,程序主体(如诉讼中的当事人、法院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等)不得随意否定已经过程序所发生的法律效果,或者要求推翻重来。程序发生效力的条件是具有正当程序,正当程序以程序保障为核心特征。最后,本文还谈到程序民主与程序效力之间的关系,指出:如果没有程序民主,正当程序同样可能成为权力的工具。此时谈程序效力无异于使程序沦为另一种暴力。
简介:竞争法的有效实施依赖于竞争程序制度和理论的建设和完善。本文希望通过推荐Hans-J(u|¨)rgenAhrens教授主编的《竞争程序》一书,向中国读者简要介绍德国的竞争诉讼程序以供参考借鉴。
简介:央视每周质量报告以《被预装的风险》为题,曝光了手机内置软件背后的种种黑幕。这些手机预装软件通过正常途径无法删除,而如果用户通过取得ROOT权限,自行删除这些预装软件,手机厂商客服人员表示手机将不再享受保修服务。这些已经形成产业链的手机预装软件,无形中构成了对消费者的侵权。在消费者的呼声中,工信部即将正式实施的《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中,要求手机厂商预装软件必须通过工信部的审核关卡。
简介:大凡机关单位,会议必多,开会的效率也深受越来越频繁的手机铃声困扰。
简介:程序利益是当事人通过程序得到的对其尊严、平等和自由的维护,以及金钱、时间和精力的节省,包括精神程序利益和物质程序利益。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利益,首先是宪法的要求,同时也是诉权保障和解决纠纷的需要。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之间、精神程序利益和物质程序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合理的程序制度必须建立在平衡上述冲突的基础之上。精神程序利益的充分保障,关键在于提高程序公正的水平;而对物质程序利益的充分保障,则需要诸如构建小额诉讼程序、改造督促程序、扩大程序选择权等多方面的制度创新或改良。
简介:一、关于引渡请求的提出途径引渡是一国应他国的请求,将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移交给请求国处理的国家行为。因此,引渡必须先由一国提出引渡请求。从国际惯例看,引渡请求一般均由请求国的司法部或其他行政部门,通过外交途径,向被请求国提出。一般引渡条约也作如此规定,如欧洲引渡公约第12条规定:引渡请求必须以书面通过外交途径提出。有的国内法也有明文规定,如法国引渡法第9条规定:所有引渡请求均应通过外交途径向法国政府提出。有些国家之间的引
简介:<正>现公布《规章规定程序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简介:主持人邱兴隆:很高兴能参加这次论坛。也感谢主办方对我的厚爱让我来主持这场论坛。下面我想还是把镜头对准在座的嘉宾.先介绍一下嘉宾和评议人。
简介:再审之诉包括三个阶段:合法性审查阶段、再审事由的实质审查阶段及本案再审理阶段。这三个阶段与既判力理论、再审诉讼标的的学说、再审事由的审查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基本上确立了再审程序"三阶段"构造的框架,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民事再审立法应结合理论研究设计程序构造上的具体规定。
P300心理测试程序应用
用女友手机贷款
程序性争议的庭前听证程序
程序正义的重心:刑事侦查程序论——兼论我国侦查程序改革
手机“比价族”省钱经
试论程序公正
强化程序意识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
程序效力论——以诉讼程序为核心的论述
程序如何衍生:辩诉协商的制度逻辑与程序改良
有效竞争的程序法保障——《竞争程序》读后感
手机预装软件维权难在哪
运丢的手机论斤赔
手机、干扰器及其他
程序利益保障论
引渡程序 比较研究
律师与程序公正
吸毒检测程序规定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程序与正义自由
再审程序构造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