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3月22日至23日,由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文秘专委会指导,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中创慧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全国高校秘书事务所联盟成立大会暨文秘专业建设论坛在安徽芜湖举行。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文秘专委会主任、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李忠,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文秘专委会副主任、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肖云林,中创慧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向阳,亚洲秘书协会荣誉会长石咏琦、《秘书之友》杂志副主编李会平、文秘知名培训专家谭一平、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郑承志,与来自全国37所高校的近80名代表参加了相关活动。
简介:问: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数份合同无效,如何确定结算依据?2016年9月,发包人将某住宅项目交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参与了施工图纸会审,并进行了基础垫层等施工。同年12月1日,经招投标程序,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经建委备案(即备案合同),约定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同年12月31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即非备案合同),将结算方式变更为可调价。2018年1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后因发包人拖延结算、拖延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发包人按照非备案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