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罗某是某公司小老板,一日,到县工商银行办事,由于停车场离银行门口较远且门口没有泊车位,为了方便,便将车停放在人行道上,时间长达20分钟。期间,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巡查到此,便依法进行拍照取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车辆予以锁扣,并将处罚通知书放置于车前挡风玻璃上。后罗某到某县综合执法大队接受处理,其申辩道,刚停车不久,
简介:前不久,省政协委员马赖洪建议发展“业主权益顾问”公司等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小业主维权。省建设厅近日答复表示,发展“业主权益顾问”机构并设置市场准入条件很有必要,并建议省人大将此列为今年修改《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
上海:五项制度保障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
当事人认识错误能否作为有效的抗辩理由?
加强环卫作用场所建设依法维护环卫工人权益
省建设厅提出:应该发展“业主权益顾问” 并拟列入省物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