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3年1月,菲律宾就南海争端向中国提起强制仲裁程序。中菲两国接受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强制仲裁的义务,因而菲律宾启动南海争端的仲裁程序无需中国同意。但是,菲律宾启动该仲裁程序,违反了中菲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达成的共识,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中国有正当理由不予接受。中国的不接受在强制仲裁程序中只意味着对仲裁庭管辖权的初步反对,却不能阻止仲裁程序本身的进行,因而中国积极参与仲裁程序肯定比消极对待更能收到积极的效果。因此,中国应该参与仲裁庭的组建,并与菲律宾积极谈判和协商,争取终止仲裁程序。如果仲裁庭最终建立起来,则中国应出席仲裁庭,坚持反对仲裁庭的管辖权和可受理性。按照“南方蓝鳍金枪鱼案”裁决的推理与裁定,仲裁庭最终应该裁定对中菲南海争端没有管辖权。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关于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实质上就是一个普通的仲裁条款,它在处理南海问题时面临着诸多局限。首先,《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是有限度的,第十五部分第一节和第三节为缔约国提供了可以规避强制机制的附加说明和选择性排除条款。其次.中菲南海争端显然是关于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明显超出了《公约》的管辖范围。仲裁庭对海上地物性质及“九段线”合法性的裁决会对中国的主张“未审先判”。再次,中菲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中国根据《公约》298条做出的排除性声明是否能够排除仲裁庭对南海争端的管辖权?仲裁庭对此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最后。在可受理性问题上。必要的第三方问题及诉由消失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本案不可受理。
简介:自1979年以来,东亚地区基本保持了稳定与和平,没有大的战乱与冲突发生.是什么机制维持了东亚的安全与稳定,学界颇多争议.鉴于彼得?卡赞斯坦等学者主张的折中主义分析方法,当前地区的安全秩序主要是由大国间的互动决定的,大国间互动的方式可以从物质、制度与规范3个层面综合全面地进行考察.习近平主席强调的“新型大国关系”,不仅是一种处理崛起国与霸权国结构性矛盾的方法与愿景,也是一种对未来维持地区安全秩序的蓝图.结合近些年国内外对于东亚地区安全形势的研究,当前东亚地区的安全秩序由如下3个方面决定:在物质层面上主要是美国与中国安全与经济政策的互动及相互影响;在制度层面主要是大国以现实主义的目的参与东盟为中心的制度建设;在规范层面则是大国推行自由主义规范与主权规范的相互竞争.
简介:国际关系规范理论是一种以价值判断为基础、旨在探寻应然世界的理论,世界主义与社群主义构成了它的两种主要思想传统。世界主义发轫于智者学派,成形于近代的康德,到贝兹和罗尔斯那里形成比较系统的理论;社群主义可上溯至柏拉图,成形于近代的黑格尔,当代的沃尔泽与弗罗斯特则是两位典型的国际关系社群主义学者。这两种思想的分歧在于四个方面:人的概念、国家的道德地位、普世主义与特殊主义之争以及未来向度。世界主义与社群主义构成了国际关系规范理论的价值两端,各有其内在的理论缺陷。只有综合这两种视角、融合个体价值与社群价值,提倡道德共存与对话,才能摆脱理论困境,推动现实世界的进步。
简介:中国与东盟的果蔬贸易在双边农产品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选取2000~2009年作为研究的起止年份,首先分析中国一东盟农产品及其果蔬产品贸易现状;其次选用相对贸易优势指数分析中国与东盟及其各国果蔬产品的相对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用双边贸易综合互补系数分析了中国与东盟整体及东盟各国果蔬产品贸易的互补性;最后总结全文并提出展望。
简介:近年来,东亚安全成为热点问题。相关东盟国家的国内政治出现重大变化:地区安全的参与力量、治理架构、规范与议程多元化;南海问题持续发酵,叙事升级,加剧地区紧张。本文以现代性和后现代性视角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审视和剖析。现代性是西方启蒙运动后出现的社会秩序,以理性和普遍性为核心。后现代性以反权威、反正统、去中心为灵魂,以不确定性、否定性、多元性、非连续性为特征,是对现代性思维的质疑和颠覆。论文指出,东亚安全热度上升主要来自地区秩序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塑造秩序的理念不确定,基于现代思维的主导权之争与后现代去中心进程并存;在安全规范和议程上,地方知识获得更多的本土自觉.主权安全和发展安全并重,协商治理成为可行的规范:南海问题基于实在的领土争议,但又是话语建构的安全热点,服从于霸权护持的目的。面对长期化和不断复杂化的东亚安全局势,论文提出,应参照后现代性的“他者”思维.建设具有包容性和普遍代表性的地区规范和价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