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基金的要素匹配机制。(1)事权方面。当务之急是合理、明晰地界定政府的支出责任范围,从而才能明确政府引导基金真正用在哪里。综合考虑国家战略、政府目标、政府职能定位,通过中期财政规划等途径,进一步明确政府事权,让政府引导基金有的放矢。再者,应当重新划分政府在引导基金中的事权范围,明确政府的职责在于引导,而非主导和指导。投资、运营等市场属性的事权交由市场化的投资主体,政策目标设定、行政法制监督等政府属性的事权交由政府。政府不能以行政手段干预引导基金的专业化管理,但可以通过实行“投资管理负面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等加以引导和监管,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简介:摘要:本课题研究的方法:分析我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区外产业引导基金投资运营机制情况;探索设立1+N的新运营机制;新运营机制下加快引导基金发展的建议。
简介:日前,由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制定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正式出台,解决了长期困扰创投引导基金的"规范化"问题,从而将起到进一步鼓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规范其运营的作用。业内专家认为,创投引导基金有望在今后对国内创投市场的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在国内创业投资市场上,政府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与创投市场已逐步成为各个高新区的"范式",但如何界定创投引导基金的范围、经营方式、绩效考量等一直都没有统一的标准。指导意见将创投引导基金定义为,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
简介:运用金融工具助力精准扶贫是中国脱贫攻坚战役的重要模式,但当前中国金融扶贫领域普遍存在“产融脱节”“投资形式单一”和“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基于引导基金参与产业扶贫的机理,探索运用引导基金参与产业扶贫创新模式,即母基金。母基金是一种将资金组合管理并分散投资于其他基金的集合投资制度。引导基金以“母基金”模式参与金融扶贫,是利用其杠杆特性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与专业力量,以多元化模式投资贫困地区的特色资源与龙头产业,为贫困地区“融资融智”,最终实现贫困地区的“脱贫造富”。基于引导基金以及“母基金”的运作模式与机理,各级政府应该分工协作,统筹安排;降低税负成本,增强基金主体活力;对扶贫引导基金实行差异化备案政策,允许适当增加杠杆比。
简介:以南京市为例,介绍了引导资金基金化运作的功能定位和运行组织;并基于交易成本经济学视角,分析了基金化运作中交易成本、不完全契约、资产专用性的负面影响,揭示了根本性转变后社会资本被套牢和敲竹杠的原因。研究发现:引导基金的基金化运作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但其意义首先在于筹集增量资金和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其次才是降低治理成本。为此,需要从五个方面加强基金化运作的综合治理:合理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资产专用性相对低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增加基金化运作的透明度,提高基金依法监管能力,建立适当让渡社会资本的退出机制,做实各项政策性引导基金。
简介:本文使用2008~2015年669家获得创业投资的企业数据,针对我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投资于早期创业企业的带动能力进行实证检验。在引入工具变量消除模型的内生性问题之后进行回归,结果发现,无论是以合伙制企业形式运作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还是国有创业投资公司,在早期对企业投资后都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投资者投资,但对企业整体吸收创业投资金额的带动作用并不显著,同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私人资本的投资金额和投资者数量有比较明显的挤出效应。说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寻找更高收益潜在项目的能力还比较低,隐含的政策含义是我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需要引入更多高水平的私人背景的创业投资机构参与管理运作,以实现杠杆放大效应,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