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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个结果
  • 简介:6月12日,省志编委在成都举办省直部门(行业)年鉴、大事记编纂培训会,部分省直机关、中央驻川单位、国有大企业从事年鉴或大事记编写工作的单位共计65人参加培训。会议就部门(行业)年鉴、大事记的编写要求、注意事项、存在问题和解决途径进行解析,对部门(行业)年鉴、大事记编写工作的规范行文、提升质量、提高检索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大事记 培训会 年鉴 行业 编委 编纂
  • 简介: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于2015年8月13日至14日在太原举办“2015年山西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研修班”山西省市级地方志办主任、分管年鉴工作的副主任、年鉴科长;各县(市、区)志办主任,共计160人参加研修班,研修班邀请中国地方志办指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等领导和专家前来授课。

  • 标签: 年鉴编纂工作 山西省 研修班 太原 中国地方志 办公室
  • 简介:中国年鉴随着经济的繁荣而发展,但年鉴数量的增加与质量提高明显不同步,中国年鉴的整体质量不高,出现“千鉴一面”的局面,其主要原因在于未能把年鉴编撰上升到“著述性”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年鉴条目编撰没有任何一个一次文献可以替代,必须对一次文献进行加工、整合,并深度挖掘,形成一个有质量的三次文献,即原创作品,年鉴编撰的这种原创性就是“著述性”。年鉴“著述性”有其理论和法规依据。“著述性”是年鉴质量的核心和灵魂,是年鉴资料性、新颖性、可读性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而年鉴正确的编撰思路又是年鉴“著述性”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只有强调年鉴的“著述性”,才能切实提高年鉴的编撰质量。

  • 标签: 年鉴 著述性 依据 方法
  • 简介:对下级编纂单位进行年鉴业务指导是全国各地省、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能之一。近几年,地方志工作机构中的年鉴指导处(年鉴科)不断探索业务指导的方式、方法,力求全面提升本省、本市各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水平。年鉴业务指导工作需要创新,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年鉴发展的要求。

  • 标签: 年鉴创新 业务指导 灵魂
  • 简介:乾隆《大清会典》的编纂有组建编纂队伍、征集资料、确立管理制度、确定编纂体例、商讨内容取舍等环节,各个环节几乎都是在乾隆裁夺下进行的。编纂队伍的组建具有满汉兼顾、内行修史、灵活变通的特点,会随时根据现实情况调整各类编纂人员的数量。在资料征集方面则依靠皇权,随时可以调看皇帝实录、各衙门的档案文书等相关资料。为保证修书进度和编纂质量,乾隆群臣还制定了考勤考绩、进呈御览等规章制度。在编纂体例方面,乾隆会典实行典例分列的编纂方式,极便省览,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了一些条目的次序,还详加考证,保证了典制记载的准确性。在内容取舍上,乾隆会典做到了辞简事该,突出了重要典制。

  • 标签: 乾隆 《大清会典》 历史编纂 《清会典馆奏议》
  • 简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依法修志和发展地方志事业,2014年年底,柯坪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决定2015年起出版发行《柯坪年鉴》(创刊号)。为确保《柯坪年鉴》出版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柯坪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柯党办发[2014]127号《关于做好(柯坪年鉴)(创刊号)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目前各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了本单位资料编辑和上报工作。这标志着《柯坪年鉴》(创刊号)编撰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 标签: 编撰工作 创刊号 《地方志工作条例》 年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出版发行工作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通过和实施以来,社会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海商法》与国际国内的立法发展不相适应,存在着内容服从形式的缺陷。为了顺应海洋战略新形势,遵循海法的内在性规律,契合海法的现代化特征,中国应当尽快编纂中国海法典。编纂中国海法典应坚持开放性、前瞻性、协同性原则。海法典编纂的第一步是修改《海商法》相关条款,整合司法解释;第二步是扩大其适用范围,增加航运贸易发展与海洋时代所需要的规范内容,将涉海相关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规范及相应程序统一纳入海法典。

  • 标签: 《海商法》 海法 海法典编纂 编纂动因 编纂原则 法典体系
  • 简介:《各国政艺通考》编纂的宗旨与科举改革和西方新学传播相契合,是一部分类汇纂世界主要国家政艺的政书类史书,由管廷鹗奏请,光绪帝诏准,由翰林院拣选人员负责修撰,经费则主要由大学堂承担,不足部分由翰林院向清廷奏派另行拨付。其编纂经过三个阶段,编纂程序大致是先农学——次法学——次财政——次地理、学校——最后各国历史,每门编纂完竣后会有校勘和进呈;全书告成后上编纂总目、上进书表、告成议叙。作为晚晴大型官修史书,梳理和总结编纂始末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 标签: 《各国政艺通考》 翰林院诸臣 恽毓鼎 《澄斋日记》 编纂始末
  • 简介:刘勰依止僧祜,信仰与学术思想均深受其影响,对此学界已多有论述,本文重点探讨刘勰与僧祜《弘明集》编纂的关联,认为刘勰很有可能实际参与了《弘明集》的选文定篇之工作,在担任僧祜助手的过程中培养了坚定的佛教信仰和广博的学术基础,对《文心雕龙》的写作有极大影响。刘勰虽然参与《弘明集》的编纂,但僧祜著作为刘勰“捉刀”一说不确,本文亦尝试辨析。

  • 标签: 刘勰 僧祐 《弘明集》
  • 简介:近日《青海统计年鉴-2015》正式出版发行。本期《年鉴》内容在保持历史数据连续性的基础上,依据各专业年报数据增加了2014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数据,并根据部门数据对局部内容进行了规范调整。

  • 标签: 出版发行 统计年鉴 青海 历史数据 《年鉴》 社会发展
  • 简介:新闻报道可以作为撰写年鉴条目的一种材料,但不能直接用作年鉴条目。要想使其成为年鉴条目,还需撰稿人分析辨别,并按年鉴条目写作要求,在选材时限、写作手法、标题表述、结构要素上作一些处理。

  • 标签: 年鉴 条目 新闻 材料
  • 简介:我今天讲演的题目是"编纂的权力——以《论语》为例",我们都知道《论语》这本书虽然跟孔子有关系,但并不是他一笔一笔写成的,而是由他的弟子编纂而成的,那么这就极有可能存在着编纂者或者被记录者之间的张力问题。例如,如果你给你的朋友写传记的话,虽然你记载的东西是你朋友的事例,但是怎么去记载,所有的材料编成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或者你编纂的这个故事要说明什么,这又是另一个问题。

  • 标签: 《论语》 编纂者 权力 朋友 记载 故事
  • 简介:晚清学者龙文彬在编纂《明会要》的过程中,注重汲取历代会要编纂的经验,总结出两条基本通则,即"随文而录"与"体从简严"。通过设定史料"去取"、"诠次"、"征引"的相关义例,来规范会要的编纂工作。龙文彬对会要编纂工作的总结性认识,取决于他严谨而周密的制度史观。

  • 标签: 《明会要》 编纂体例 义例 制度史观
  • 简介:本文概述了《恽代英全集》编撰的历史过程,评介了该书的史料价值和理论价值,认为它是中共党史不可或缺的重要历史文献,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结晶的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恽代英全集》第1~3卷表明恽代英是华中地区新文化运动的杰出代表和武汉五四运动的领导者,第4卷反映了恽代英由爱国主义向马克思主义转变的历史进程,说明他是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第5~9卷充分展现了恽代英中共早期理论家的风采,反映了他在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思想、经济政策、统一战线、革命军队、青年工作等方面的理论创新。《恽代英全集》对研究中共党史人物亦有重要推动作用。

  • 标签: 恽代英 《恽代英全集》 中共党史人物
  • 简介:第二轮志书编纂组织至关重要,组织行为是否切实可行是一本志书能否成功编纂的前提条件,具体操作过程中要组织一个强有力的编纂班子,拟定一个科学的编纂规划,制定一个实用的编目方案,落实一套可行的培训体系,创新一个新颖的评审行为,只有做好县志编纂组织工作,才能编纂出一本精品佳志。

  • 标签: 第二轮修志 县志 编纂 组织
  • 简介:本文从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造年鉴品牌三个方面,说明年鉴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作者认为年鉴创新与规范的关系:创新是战略,即决定年鉴事业发展全局的策略;规范是战术,即解决年鉴编纂出版技术性问题的原则和方法。年鉴编纂规范化要服从、服务于年鉴事业创新发展大局,年鉴事业创新发展也要统筹兼顾年鉴编纂规范化,引领和促进年鉴规范化建设。

  • 标签: 年鉴编纂 创新 规范
  • 简介:《广东年鉴》(简本)自2009年开始编纂,因其内容精练,实用轻便,广受读者欢迎。2015年10月10日,全面改版的《广东年鉴·2015简本》出版发行。该鉴从框架内容设置到装帧设计进行全面改版,亮点纷呈,更好地体现了年鉴的全面性、资料性和实用性。

  • 标签: 《广东年鉴》 出版发行 简本 改版 内容设置 2009年
  • 简介:中国道教协会于11月8日召开《道医集成》编纂工作会议。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凤林、副会长黄信阳、副秘书长王炳呖,中医古籍整理专家、华夏出版社原社长高文柱教授,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文献研究所所长王振国教授,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文献研究所原所长王旭东教授,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社长王国辰先生,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顾问温长路教授,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文献研究所刘鹏副教授,《道医集成》责任编辑张永泰先生出席会议,中国道协道教文化研究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黄信阳副会长主持。

  • 标签: 编纂工作 集成 山东中医药大学 中国道教协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 中华中医药学会
  • 简介:面对高龄化社会的现实需求和身心障碍者福利新理念的内在驱动,我国民法总则编纂为重塑现代成年监护制度提供了契机。构建现代成年监护制度的核心在于将成年监护制度与被监护人的行为能力加以“脱钩”。其主要内容包括,扩大被监护人的范围,凡不能自我保护与照顾的人均可作为被监护人,同时采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精神障碍者、智力障碍者、身体障碍者、辨识能力衰退的老年人、因不良嗜好而致辨识能力欠缺者等均可适用监护制度;根据成年被监护人的具体辨识能力程度,设立监护、保佐和辅助三个层级的监护类型;增设意定监护,并明定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适用;建立以监护监督人为主、监护监督机构为辅的双重监督体制,采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监护监督的职责。

  • 标签: 成年监护 辨识能力 监护层级 意定监护 监护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