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存在问题在分析哲学的背景下取得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成果。在“何谓存在”问题上,围绕“存在”是不是个体的属性从而是不是逻辑谓词的争论呈现出三派观点:弗雷格、罗素等从一阶逻辑出发,认为“存在”不是逻辑谓词,而是量词;皮尔士、斯特劳森等结合精致的自然语言分析,认为“存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表达了个体的属性,是一种特殊的谓词;自由逻辑学家则从自由逻辑的角度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在“何物存在”问题上,蒯因“存在就是约束变项的值”的本体论承诺标准机智地揭示了存在问题的语言学实质。可以说,利用一阶逻辑解释存在问题的方法是比较成功的。如果将弗雷格、罗素的一阶语言扩展到高阶语言,则既能与蒯因的理论连贯一致,又能避免无谓的“存在”本体论纷争。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存在”具有了层次性的特征。掌握一定的逻辑学基础知识,有助于我们深入研究西方哲学。
简介:作为现代国家的一种普遍政体形式,民主政制已获得世界性的话语霸权。回溯民国初创之时,虽对具体实施何种政制争论不休,但新生共和国的政治正当性与合法性却几乎系于民主政制。对此,梁漱溟以自己独有的方式展开思考,即从承认旁人、平等、讲理、尊重多数、尊重个人自由等方面解读民主,把民主视为一种精神倾向。他认为民主没有放之四海的绝对标准,只有实现程度的差异,中国民治未成,主要因理与势两方面条件都不具备。因此,梁漱溟主张个人既要积极参与团体组织,又要服从贤智者的领导而非西洋民主的多数决定,认为这能调和人治与法治的对立,称之为"多数政治的人治"或"人治的多数政治"。由此,他强调落实此种理想,需要政教合一制度,由贤智者领导众人完善自己的生命,实现人生的向上进步。本文将从普遍参与与取决多数、真理与政治、理性与制度、权归于一与权力分立等方面对其民主思想做系统检讨。